愛犬路遇大狗被咬死,主人獲賠精神撫慰金

帶著自己的“泰迪”寵物狗上街溜達,卻被他人的大型犬活活咬死。“泰迪”主人在傷心之餘,到法院起訴,向肇事狗的主人索賠5300元。2月28日,此案在河南省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辦案法官的調解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原告獲賠包括精神撫慰金在內的各項賠償共計1500元。

2017年6月17日晚上,張女士帶著自己的愛犬“泰迪”在人行道散步,遇到周女士和其丈夫帶著他們飼養的“羅威納犬”,該犬沒有繩索牽引。張女士怕大狗恃強凌弱,趕緊抱起“泰迪”,等周女士他們過去5分鐘後,張女士才把“泰迪”放在地上繼續向前行走,“泰迪”進了路旁綠化帶後,張女士叫“泰迪”出來卻沒有回應,接著就看到周女士的“羅威納犬”叼著“泰迪”從綠化帶竄出來。周女士夫婦費好大勁“狗嘴奪狗”後,雙方一起匆忙將“泰迪”送到寵物醫院救治,卻被獸醫告知小狗已經死亡。

看到愛犬在自己的眼皮底下被活活咬死,張女士傷心異常。因雙方未就賠償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張女士向魏都區法院起訴,要求周女士賠償各項損失共計5300元。而周女士則辯稱,“泰迪”狗在當地市價約600元左右,張女士索賠價格過高。

因此案情較為清楚明晰,雙方對事實爭議不大,辦案法官決定以調解為主。針對周女士所提出的“泰迪”狗在當地市價不高的辯稱,辦案法官以周女士的“挪威納犬”為例,讓周女士設身處地想想寵物和人之間也存在情感因素。張女士愛犬被咬死,從感情上受到傷害,理應獲得一定精神撫慰金。最終,在法官主持下,原、被告雙方達成調解:周女士賠償張女士包括精神撫慰金在內的各項損失共計1500元,張女士撤回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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