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蒙離婚上熱搜,女人擁有離婚選擇權,才是真正的自由

1、

看到咪蒙離婚的消息,我還是挺感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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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意外,是感慨。

因為曾經在南方的媒體圈生活過一段時間,所以對咪蒙一直抱著一種別樣的感情,覺得她就像是我認識的某個熟悉的朋友一樣。

事實上,記憶中她的樣子,她的文風真的很像我認識的一個媒體圈的朋友。

白皮膚、大眼睛,個子不高微微胖,卻八面玲瓏情商高,能上一秒跟你翻臉,下一秒又好到跟你同穿一條褲子。

在這種女生的映襯下,我真的遲鈍之極。

最讓我佩服的,還是她駕馭文字的業務能力。

如果某期雜誌留了白,收不到合適的稿子,她拎著小筆記本,刷刷一兩個小時,一篇3000字的小說就寫好,輕鬆過三審,一兩千的稿費也順便到手。

這樣的女生不但自己會嫌錢,嫁的也不錯。IT男是標配,因為他們話少賺錢多,經常加班也不怕被管束。

可,也是這樣的女生告訴我說,女人不管到了什麼時候,一定要在自己居住的城市裡備一套小公寓。這樣就不怕以後跟老公吵架沒地方可去了。

在大城市漂泊的大多都是外地人,女生結婚後跟老公吵架,需要空間冷靜,回孃家幾乎是不可能的。

住賓館,差的對不起自己的肉胎凡身,好的又不起自己的荷包和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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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備一套小公寓,才足以收容自己漂泊在外的孤單靈魂,它是我們為已經深陷凡塵俗世的自己,留下的最後一條退路。

因為有了這條退路,女人無論是在職場還是在婚姻裡,都能攢夠充足的底氣。

可能是環境影響,在南方生活久了的女性,不管她們看起來有多小鳥依人,但骨子裡都不會依附於任何一個男性。

2、

我離開南方後,跟那個朋友就沒有交集了,但自從關注了咪蒙,就覺得她們真的很像。

之後,我看咪蒙的文,買咪蒙的書,瞭解了她更多。

現在社會,想要了解一個人實在太容易,雖然搜索引擎並不見得真實,雖然網上PO出來的文字並不見得真情流露,可是那有什麼關係呢?

因為這就是他人觀察你,評價你,瞭解你的結果,或者是你想呈現給大家的樣子。

咪蒙以章的文章裡不止一次提到過,羅同學從4歲開始就喜歡她,他的愛幾乎治癒了原生家庭對咪蒙的傷害。

甚至當咪蒙決定把公司從深圳搬到北京時,已經在深圳打好基礎的羅同學也是二話不說選擇了支持。

從寫第一篇公眾號到今天的自媒體第一網紅,也不過三年的時間,咪蒙一定想不到三年前的一時無聊,會讓她走上一條完全不同的人生軌跡。

如果當時她開公司賠了錢,選擇在家寫稿當羅太太,以他們兩個人的能力,日子也一定不會差。

看著他們可愛的唯唐一天一天長成花樣美男,這是另一種人生吧。

不過,我並不為咪蒙的離婚而惋惜。

在《五歲熊孩子教我的事》這本書上,咪蒙說,父母不陪孩子就是犯罪,自己少寫點劇本,少出點書跟不能陪孩子比起來,都不算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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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實上,不管願不願意,當她有了團隊有了投資人,以她現在的工作性質和工作強度,已經不可能再滿足當個好媽媽的需求。

一個家庭舊的平衡被打破,勢必要做出調整。

如果此時,離婚是一種更適合的選擇,那為什麼不呢?

3、

中國父母將婚姻當作一個升級打怪的終極任務,彷彿自己的子女如果不結婚,他們的人生便不完整。

可是我們在結婚之前還是應該想一想,是在為自己結婚還是為完成父母的心願結婚。

因為一個成年人應該知道,結婚之後並不是所有的婚姻都會通往兒女成群,妻賢子孝的這條路。也不是所有的個人成長和生活都會止於婚姻,直到終老。

總有人會先邁出一步,他們會更努力,會更積極,相比婚姻會更在乎其他的東西。

那怎麼辦?

是掙扎嗎?是妥協嗎?是隱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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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坐擁千萬粉絲的自媒體網紅,應自知粉絲越多,責任越大。

咪蒙給出了自己的答案——去爭取。

離婚也是需要資本的,起碼要保證自己離婚後的生活質量不受影響,要保證還可以對孩子盡到為人父母的責任。

相比於有些人想離不敢離,不能離的現狀,咪蒙的“我選擇是因為我想要,而不是不得不”已經算是一種進步。

我相信,做出這個決定不容易。

因為即便是現在我們生活在文明的社會,但想要做獨立女性依然不容易,依然要比男人犧牲更多。

比如養育子女、比如經營婚姻。

咪蒙既然為了能大方曬出照片,而狠心減肥,自然也能為了追求更好的人生,告別過去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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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婚姻如果就意味著犧牲和捆綁,那勢必也不會長久。

咪蒙和羅同學在一起熬過了生孩子最初的前三年,也熬過創業失敗的艱辛和一夜爆紅的衝擊,到了這個時候認真地考慮離婚,應該是他們努力挽回和理智思考後的結果。

至於愛過她和她愛過的羅同學,正因為愛過,才更能懂得,也許適時放手才是雙贏的結果。

4、

曾經我也懷抱著不婚的信念,直到遇到王先生,雖然一直不被看好,但是我當初想的就是,不管以後是什麼結果,現在我就是想跟這個人在一起。

孩子出生後的前三年,日子過得辛苦,我像一個怨婦一樣心裡天天想離婚,可潛意識裡是抱著魚死網破的決心。

之所以撐到現在,不是我害怕養不活自己和孩子,也不是幻想著某人有一天能功成名就,像從天而降的大英雄,腳踩七色祥雲來接我。

沒有走到那一步,是因為在內心裡,我是渴望家庭溫暖的人。所以當事業跟家庭有衝突時,我總是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後者。

至於將來會怎樣,誰都不好說。

兒子問我,媽媽,你什麼時候跟爸爸離婚?

我說很平靜地說,我不知道,但到了那一天,我一定告訴你。

年輕時女孩子都渴望轟轟烈烈的愛情,年紀大了感情就不再是自己的唯一。

孩子也會長大,會從你對待婚姻愛情的態度裡,學習如何保持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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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蒙的離婚對於她自己,只是一個選擇後的結果。

但也許這會變成一個風向標,在說手握離婚權的女人才是真正的獨立女性,而不用再作為一個被男人拋棄的失婚油膩中年婦女。

我可以選擇愛你,也可以選擇離開,

我所有的選擇,只是因為我想要,

而不是我不得不接受的生活。

作者介紹:陳妍,親子關係諮詢師、國家育嬰師,專注親子關係、家庭教育、兒童心理。代表作《窮養一個男孩,毀掉三代人》、《我調查了100組家庭,發現既能上班賺錢,又不需要老人幫忙帶孩子的媽媽,根本不存在!》微信公眾號:陳妍媽媽(chenyanmama0514) 歡迎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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