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翔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實施回購股份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海翔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次回購公司股份相關議案已分別經公司2018年2月12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2018年2月26日召開的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並於2018年3月20日披露了《回購報告書》。內容詳見公司於《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18-019)。

公司2018年10月16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和2018年11月1日召開的2018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回購股份事項的議案》,同意對回購方案進行調整:將原回購方案中“以自有資金進行股份回購,總金額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回購股份用途包括但不限於用作註銷以減少公司註冊資本。”調整為“以自有資金進行股份回購,總金額不低於人民幣30,000萬元,不超過人民幣50,000萬元(含50,000萬元),回購股份用途包括但不限於用作員工持股計劃、股權激勵計劃或註銷以減少公司註冊資本。”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股份業務指引》、《關於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公司對實施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止2018年10月31日,公司通過集中競價方式累計回購股份數量為33,223,145股,佔公司總股本(按照回購方案實施前總股本1,621,610,253股計算)的2.0488%,最高成交價為5.57元/股,最低成交價為4.40元/股,支付的總金額164,697,595.77元(含交易費用)。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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