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全省鄉村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制學校要這樣建設

官宣!全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要这样建设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加強鄉村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制學校建設的實施意見》新鮮出爐!《意見》對我省鄉村小規模學校(指學生數不足100人的村小學和教學點)和鄉鎮義務教育寄宿制學校建設提出哪些要求?快來看看這個圖解,圖解後還附有《意見》全文哦~

官宣!全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要这样建设

全文如下

官宣!全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要这样建设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加強鄉村

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制學校建設的實施意見

粵府辦〔2018〕46號

官宣!全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要这样建设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加強鄉村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制學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27號),努力辦好鄉村教育,補齊鄉村教育短板,提高鄉村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全面加強我省鄉村小規模學校(指學生數不足100人的村小學和教學點)和鄉鎮義務教育寄宿制學校(以下統稱兩類學校)建設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鄉村振興戰略,高度重視農村義務教育,統籌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按照“統籌規劃、合理佈局,重點保障、兜住底線,內涵發展、提高質量”的原則,全面加強兩類學校建設和管理,進一步健全兩類學校經費投入與使用管理制度,均衡配置城鄉教師資源,按標準化要求完成兩類學校達標建設,補齊兩類學校短板,確保到2020年兩類學校辦學條件達到省定標準要求。

統籌規劃農村學校佈局

縣級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人口分佈、地理特徵、交通資源、城鎮化進程和學齡人口流動、變化趨勢,統籌縣域教育資源,有序加強城鎮學校建設,積極消除城鎮學校大班額;統籌鄉村小規模學校、鄉鎮寄宿制學校和鄉村完全小學佈局,制訂完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佈局規劃;科學編制未來3年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專項規劃,確定分年度建設目標和實施計劃,按程序公開徵求意見,並經地級以上市政府同意,於2019年6月底前報省教育廳彙總後報省政府備案。各地在組織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時,應當為兩類學校建設預留充足空間,非營利性學校所需用地指標由省統籌解決。佈局規劃中涉及到小規模學校撤併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因地制宜確定,但要按照“科學評估、應留必留、先建後撤、積極穩妥”的原則從嚴掌握。對已經撤併的小規模學校,由於當地生源增加等原因確有必要恢復辦學的,要按程序恢復。(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深入推進標準化建設

(一)全面推進小規模學校達標建設。

各地要按照“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對照《農村普通中小學校建設標準》《廣東省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標準》《廣東省小學教育裝備標準(修訂)》《廣東省初級中學教育裝備標準(修訂)》《廣東省義務教育九年制學校教育裝備標準》等規定,全面開展鄉村小規模學校基本辦學條件達標建設,為鄉村小規模學校配齊配足教育教學功能教室和信息化、音體美設備設施和教學儀器、圖書等各項設施設備,配備專職衛生技術人員或專兼職保健教師,改善生活衛生條件,確保2019年秋季開學前,全省鄉村小規模學校辦學條件達到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的標準要求。要因地制宜做好生源極少的鄉村小規模學校的撤併工作,吸引鄉村小規模學校學生集中到寄宿制學校就讀,使之能夠享受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省教育廳、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紮實推進寄宿制學校建設。

各地要根據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專項規劃和實際需要,通過多種方式增加寄宿制學校學位,滿足偏遠地區學生和留守兒童的寄宿需求。完善寄宿制學校建設,配齊配足各類生活衛生設施,學生宿舍應保證一人一床,設置儲物櫃、衣物晾曬空間及設施,保障淋浴熱水供應;飲用水設施要滿足師生每日在校學習生活所需,定期消毒、檢查;廁所佈局要合理、適用、衛生、安全,滿足師生使用需要。(省教育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大力加強教師隊伍建設

(一)完善編制崗位管理。

推動建立省、市、縣三級教師週轉編制制度,加大教職工編制統籌配置和跨區域調整力度。調整分配學校編制和專業技術崗位要向兩類學校傾斜。通過調劑編制、完善崗位設置、加強人員配備等方式,重點解決兩類學校教師結構性缺編問題。對小規模學校要按照生師比與班師比相結合的方式核定編制;對寄宿制學校應根據教學、管理實際需要,通過統籌現有編制資源、加大調劑力度等方式適當增加編制。具體核定標準和實施辦法由省委編辦、教育廳結合實際另行制定。對鄉村教師評聘職稱(職務),在發表論文、課題、外語成績、計算機成績等方面不作剛性要求。鄉村教師任教3年以上、經考核表現突出並符合條件的教師,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在鄉村任教累計滿25年且仍在鄉村學校任教的教師,聘用專業技術崗位時不受崗位數限制。(省委編辦,省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保障鄉村教師待遇。

依法依規保障鄉村教師工資福利待遇,為鄉村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確保鄉村教師平均工資福利待遇水平不低於城鎮教師平均工資福利待遇水平。進一步完善山區和農村邊遠地區學校教師生活補助制度,突出差別化補助政策,分類分檔進行補助,重點向艱苦邊遠地區傾斜。加大艱苦邊遠地區鄉村教師週轉宿舍建設力度。推動建立小規模學校教師定期體檢制度。(省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面提升學校辦學水平

(一)推進學區化管理。

各地要以鄉鎮中心小學、初中學校為主體,因地制宜建立橫向連通、縱向貫通的學區,統一學區內中心學校和小規模學校課程設置、教學安排、教研活動和教師管理,推進教師集體教研備課,統籌排課。健全政策支持機制,推動音樂、體育、美術和外語等學科教師實行走教。完善鄉村學校評價方式,充分激發學校和廣大鄉村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省教育廳負責)

(二)提升育人水平。

各地要積極推進課程和課堂教學改革,建立以學生髮展為本的新型教學關係,充分發揮小規模學校小班教學優勢,倡導採用啟發式、探究式、討論式、參與式等科學靈活的教育教學方式,突出因材施教,加強個性化教學和針對性輔導,密切關注學生思想動態和身心健康,切實提高育人水平。加強教研隊伍建設,強化對農村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研究和指導,鼓勵教研員採取蹲點等形式幫助農村學校提高教學質量。充分發揮各級教師發展中心作用,著力幫助提升鄉村小規模學校教育質量。省級教師培訓項目優先支持艱苦邊遠地區鄉村教師培訓,切實提高鄉村教師綜合育人能力。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優先保障、精準幫扶等制度,優先滿足留守兒童的寄宿需求,配齊照料留守兒童生活的必要服務人員,使學校真正成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的重要陣地。(省教育廳、民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進“互聯網+教育”發展。

各地要以應用為基礎,發揮政府在推進“互聯網+教育”發展中的主導作用,積極運用市場機制,利用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推進兩類學校信息化融合創新應用。結合國家課程和地方課程要求,由省教育廳統一購買或開發全學科全版本的體系化數字教材等課程資源,提供豐富優質在線教育教學資源,彌補師資力量不足等短板,保障兩類學校開齊開足開好課程。充分發揮信息化中心學校、基礎教育信息化融合創新示範培育推廣項目的引領、輻射和帶動作用,建立面向兩類學校的長效幫扶機制,構建基於網絡和項目的“一校帶多校”協同教研模式。(省教育廳負責)

(四)加強控輟保學。

縣級人民政府要履行控輟保學主體責任,建立控輟保學動態監測機制,加強對農村、邊遠、貧困、民族等重點地區、重點學段和重點群體的監控,摸清兩類學校學生輟學情況,制定控輟保學工作方案,因地、因人施策,排查政策措施空白點和工作盲點,避免學生因學習困難或厭學而輟學、因貧失學輟學、因上學遠上學難而輟學,切實把控輟保學工作做深做細做實。(省教育廳負責)

(五)保障學生就學安全。

統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完善交通管理和安全設施,通過發展農村客運及增設農村客運站點、增加班次、縮短髮車間隔等方式,為學生就學提供基本交通保障。對確實難以保障就近入學,並且公共交通不能滿足學生就學需要的農村地區,應當採取有效措施,為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提供校車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通過成立專業校車運營單位或者政府購買校車服務等方式,逐步實現校車運營管理的專業化和集約化。加強校車運行管理,嚴厲打擊接送學生車輛超員、超速及非法營運車輛接送學生行為,切實保障學生就學交通安全。(省教育廳、公安廳、司法廳、生態環境廳、交通運輸廳、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廳、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推進對口支教幫扶。

加大珠三角與粵東西北地區教育對口幫扶力度。建立完善縣域內城鄉學校支教制度,建立城鄉學校“手拉手”常態化對口支援關係,廣泛開展對口幫扶活動,努力實現每一所鄉村學校都有城區學校對口幫扶,切實做到真幫實扶。統籌調劑縣域內城鄉學校編制,推進城鎮學校教師定期輪流到鄉村學校任教。加強對兩類學校教研工作的指導,建立學區集體教研和備課制度,鼓勵城鄉間學校採取同步教研等多種方式開展交流。積極發揮社會組織在幫扶鄉村學校中的作用。加強中心學校對村小學、教學點的指導管理。(省教育廳負責)

加強經費保障

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所需資金實行省級補助、市縣統籌,省財政綜合考慮各地經濟發展基礎、建設任務、年度項目進展和資金需求等因素,對經濟欠發達地區給予重點支持。各地要統籌使用好推進教育現代化省級獎補資金、中小學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資金和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省級補助資金等各類校舍和基礎條件改善資金,以及中央和省對市縣教育轉移支付資金,將本級建設資金納入財政預算,多渠道籌措經費,保障兩類學校建設資金需求。完善扶貧助學工作機制,落實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學生生活費資助政策。完善兩類學校經費使用和管理辦法,落實以校為單位的部門預算編制制度,加強鄉鎮中心學校財務管理。(省教育廳、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

各地要把辦好兩類學校列入重要工作議事日程,按照國辦發〔2018〕27號文和本實施意見要求,落實政府責任,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細化政策措施,全面推進兩類學校建設。省教育廳要加強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教育職責,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和完善兩類學校質量監測和督導評估機制,定期開展督導檢查,重點檢查規劃落實、項目建設進展、項目質量、資金到位與使用等情況,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問題,確保按期實現兩類學校達標任務。(省教育廳負責)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0月17日

官宣!全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要这样建设

審校:付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