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講語言的四條重要法則,這樣表達更吸引人

演講語言的四條重要法則

各位朋友們,你想象得到嗎? 一位搞運輸的演說者的聽眾,居然比一位大學教授的更多。這是什麼原因呢? 固然大學教授風度翩翩、學識修養俱佳,演講也條理清楚、講究發音,但他卻缺少一些非常重要的東西,即真實與具體。他的語意朦朧,概念化的抽象論證太多,沒有自己獨到的見解。所以教授的演說是用理論,編織成的脆弱的抽象集合網絡,缺乏生動性,具體性。

而運輸者的演說,卻具體而真實。他們用自身的經歷為例證,用自己工作、生活中的實例作為自己論點的論據,這些正面的,反面的實例都是演講者的體驗,因此充滿活力,內容新鮮生動,富有生動性、真實性,因此,能吸引、打動聽眾。

這個事例,並非要比較大學教授與運輸者的不同,只是藉此說明怎樣才能使演講更具鮮明的色彩,更能吸引聽眾。

演講語言的四條重要法則,這樣表達更吸引人

吸引聽眾的演說語言有四條法則:

1.規定主題範圍

(1) 選定主題之後,就要圍繞主題選擇組織語言,嚴格遵守,不能超過主題所需的範圍。

失敗的演說,很多是因為演說者講的事情太多、太雜,聽眾無法將注意力集中去體會主題。如果你的演說內容是生搬硬套、平鋪直敘,試想別人對你的話題還有聆聽的興趣嗎?

(2) 要點越少越好。例如談到旅遊方面的話題,由於演說者過於熱心,往往會把景點的一花一草,一石木,鉅細無遺地介紹給聽眾。殊不知這樣講,聽眾不可能跟上演說者的敘述速度,頂多在腦子中留下一片模糊的印象罷了。但是,如果你把景點中最有趣的見聞,或者某一情趣最濃的景緻描述出來,那麼,便可給聽眾留下突出的印象。

任何主題,都要把握好要點,主題範圍的限定、時間安排應恰如其分。

限時5分鐘的演說,只能有一兩個重點; 30 分鐘的演說,要點也不要超過四五個。因為,長時間的演說,也不能把四五個要點闡述清楚。所以要點精而少為好。

演講語言的四條重要法則,這樣表達更吸引人

2.主題的選擇應精益求精

論述主題不能停留在表象上,雖然此舉比深人挖掘主題要容易得多,但這種投機取巧的簡單把戲,是難以引起聽眾的共鳴的。“ 挖掘主題”你就必須認真思考:你所確定的主題有何價值?這一主題在實踐生活中能否得到印證?你的論點究竟要表明什麼?是否具有真實性、科學性?能否讓聽眾信服?

這都是必須認真推敲的。只有如此,聽眾才能產生共鳴。在一個主題的四周,至少有一百種以上的不同看法,而這眾多的看法中,只要選取十個加以整理即可,其它的則都可以放棄,經過這種篩選,你的主題就比較精煉了。

演講語言的四條重要法則,這樣表達更吸引人

3. 多舉生動實例

第洛德夫.弗利西在《文章作法》中指出,“真正耐讀的書,只有故事”。事實上,暢銷的書籍和雜誌,其文章都是以近似口語的文體寫成並且文章中穿插許多奇聞軼事。所以,應將一些必要而又有趣的故事,運用到演說中。

皮耶是一位擁有數百萬觀眾的節目主持人,他曾向記者表示:

“根據我多年的經驗,深切體會到唯有舉證實例,才能將思想表達得淺顯易懂,更加引人人勝、更具有說服力,證明重要論點-定要舉出生動有力的實例。”

實例的選擇和運用也不能良莠不分,一般要遵循如下五個原則:

(1) 要有人情味。如以“成功的秘訣”做為演說題目,那麼多數人都會用一些抽象的美德或原理、原則進行論述,或者採用有關勤勉、忍耐、奮鬥等的說教性理論。有人曾對此問題向一位美國企業家指出: 最能引起聽眾注意的,就是經過昇華、美化的實例,並且要列舉成功與失敗兩方面的典型事例,那樣才會對聽眾有所幫助和啟迪。

(2)使用真實姓名,將故事個性化。演說中的事例所涉及到的主要人物,最好能用人物的真實姓名和職務。如果不方便,則可用假名來代替,例如張三、李四等一-般無個性的名字,雖然是代名詞,只要故事富有個性,並且生動,同樣能達到預期效果。

(3)交待要清晰分明。交待事例一定要明確、清楚,這是毫無疑義的。怎樣做呢?在這裡可參照新聞記者寫報導用的五W原則: 時間(when), 地點(whe), 人物(who) 事件(what), 事件發生的原因(wh)y。這五個要素交待清楚了,你的演說就會給聽眾以具體真實的感覺。

(4)利用對話使演說更生動。

演講語言的四條重要法則,這樣表達更吸引人

4. 使用具體、親切的語言

應該多使用形象化的語言。有的演說者對這個技巧尚且不知,有的知道者也未加重視。實際上,凡能引起聽眾聽講慾望的演說者,都善於在形象化的修辭,上花功夫。哈巴特.史賓塞在《文體的哲學》一文中說:

“當我們思考一件事時,不要用一般性的抽象概念。而要用特殊的形象概念。不應用‘一個國家的風俗、習慣、娛樂、愈野蠻,則其刑罰法規也愈嚴苛’這樣的方式來描述,而應該用‘一個國家的人民,愈喜歡戰爭、比劍,則他們也一定會愈加喜歡用絞刑、水牢等殘酷的刑法來懲罰犯人’的方法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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