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推行基本醫保定點藥店誠信經營承諾制

為嚴格規範醫保定點藥店經營行為,市醫保中心在全市所有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藥店推行誠信承諾制,要求所有定點藥店簽定《蘭州市醫保協議藥店誠信承諾書》。

《蘭州市醫保協議藥店誠信承諾書》從落實質量責任、嚴格處方管理、嚴格購藥錄入管理、堅持誠信守法、自覺接受監督等五個方面對基本醫保定點藥店經營行為作了規範,並經藥店負責人簽名、藥店蓋章,在要點醒目位置懸掛張貼。

在《蘭州市醫保協議藥店誠信承諾書》中,公佈了市醫療服務中心和各縣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舉報電話(蘭州市醫療保險服務中心4600929、城關區8180798、七里河區 2667663、安寧區7661380、西固區7533890、紅古區 6216602、蘭州新區8259941、榆中縣5222762、皋蘭縣5786553、永登縣6412152),方便參保群眾舉報醫保定點藥店的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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