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決不能以犧牲安全爲代價——解讀《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

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點擊文字可直接跳轉閱讀↑↑↑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個以黨中央、國務院名義出臺的安全生產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對推動我國安全生產工作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義。

當前一些地區和行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多發,根源是思想意識問題,抓安全生產態度不堅決、措施不得力。黨中央、國務院的意見指出,要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安全為代價”這條不可逾越的紅線,構建“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推進安全監管體制改革,堅持管安全生產必須管職業健康,充實執法力量,堵塞監管漏洞,切實消除盲區。

意見提出,建立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制度,對監管執法責任邊界、履職內容、追責條件等作出明確規定,激勵監管執法人員忠於職守、履職盡責、敢於擔當、嚴格執法。

統計表明,90%以上的事故都是企業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建設所致。但在日常安全生產監管工作中,對未引發事故的安全生產重大違法行為只能施以行政處罰。借鑑“醉駕入刑”的立法思路,意見提出研究修改刑法有關條款,將無證生產經營建設、拒不整改重大隱患、強令違章冒險作業、拒不執行安全監察執法指令等具有明顯的主觀故意、極易導致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違法行為納入刑法調整範圍,同時要求企業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負全面責任。

為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自2006年起我國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但在實施過程中,由於繳存標準不合理、事故賠償能力不足,加之長期佔壓企業資金,實際繳存率、利用率偏低。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具有風險轉嫁能力強、事故預防能力突出、注重應急救援和第三者傷害補償等特點,近年來一些地區積極推進並積累了成功經驗。意見取消了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建立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調動各方積極性,共同化解安全風險。

一些重特大事故教訓暴露出,項目建設初期把關不嚴,必然為後期安全生產埋下隱患。意見提出實行重大安全風險“一票否決”,明確要求高危項目必須進行安全風險評審,方可審批,城鄉規劃佈局、設計、建設、管理等各項工作必須嚴把安全關,堅決做到不安全的規劃不批、不安全的項目不建、不安全的企業不生產。同時將此規定落實情況納入對省級政府的安全生產考核內容。

一些地區在事故調查結案後,對提出的整改措施跟蹤不及時、落實不到位,致使同一地區、同一行業領域甚至同一企業類似事故反覆發生。今後,我國將建立事故暴露問題整改督辦制度,事故結案後一年內,負責事故調查的地方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及時組織開展評估,對事故問題整改、防範措施落實、相關責任人處理等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結果向社會公開,對於履職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實、責任人追究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確保血的教訓決不能再用鮮血去驗證。

意見還提出,加強安全發展示範城市建設,加強對礦山、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等重點行業領域工程治理,加強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改革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危害預防治理和安全生產國家標準制定發佈機制,明確規定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制定有關工作。設區的市可根據立法法的立法精神,加強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建設,解決區域性安全生產突出問題。

“安全生產責任重於泰山”

——專家熱議《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

安全生產是關係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是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的標誌,是黨和政府對人民利益高度負責的要求。

作為“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綱領性文件,《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日前發佈。《意見》呈現出哪些新特色、新亮點?指明瞭怎樣的方向和路徑?將給我國安全生產領域帶來哪些新變化?業內人士和專家學者紛紛熱議。

堅守紅線:發展決不能以犧牲安全為代價

不久前,今年第二批國家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公佈,9家煤炭生產企業被曝光,按規定納入“黑名單”管理,並推送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相關部門將對其開展聯合懲戒。

安全生產備受關注的同時,監管也在日漸加強,成效不斷顯現。據國家安監總局統計,我國生產安全事故由2002年107萬起、死亡近14萬人的最高峰,降至2015年的28.2萬起、死亡6.6萬人,分別下降73.6%、52.8%,連續13年“雙下降”;重特大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別下降70.3%、67.2%。

然而,當前我國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各類事故隱患和安全風險交織疊加,安全生產基礎薄弱、監管體制機制和法律制度不完善、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力等問題突出,生產安全事故易發多發,尤其是重特大安全事故頻發勢頭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對此,《意見》提出,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安全為代價這條不可逾越的紅線,以防範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為重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堵塞監督管理漏洞,提升我國安全生產整體水平。

“安全生產責任重於泰山。”國務院參事室特約研究員黃毅說,堅守紅線是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內在要求,紅線意識強、守得嚴,安全生產形勢就平穩可控;反之,安全隱患和事故就會增多,“要大力彌補安全生產工作‘短板’,推動安全生產工作更好地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要求相適應。”

防患未然:重大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將入刑

“安全生產,要防患於未然。”有關專家指出,當前我國安全生產法治不彰及法規標準體系不健全、有法不遵、執法不嚴的問題較為突出。數據顯示,90%以上的事故都是企業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建設所致。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政府研究所所長於安認為,過去安全生產領域的嚴重違法行為,只有導致嚴重後果才能追究刑事責任,如果僅實施了危害行為而沒有發生後果,一般不納入懲罰範疇,這就導致法律威懾力量不足。

借鑑“醉駕入刑”的立法思路,《意見》提出,研究修改刑法有關條款,將生產經營過程中極易導致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違法行為列入刑法調整的範圍;同時,制定完善高危行業領域安全規程,加強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法律法規銜接融合,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大力推進依法治理。對此,於安給予高度評價:“刑事懲罰是對違法行為最嚴厲的懲罰,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入刑’,說明相關行為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也使得法律制度與這類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更加相適應,反映了實際情況。”

源頭防範: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機制

今年1至11月,我國部分行業領域、部分時段重特大事故集中多發,煤礦和道路交通共發生兩起特別重大事故、16起重大事故,而江西豐城發電廠“11·24”特別重大坍塌事故,更是敲響了安全生產的警鐘。

近日,國家安監總局和國家煤礦安監局分赴黑龍江、貴州、雲南、遼寧等重點產煤省份,對煤礦生產進行突擊檢查和暗查暗訪發現,不少地區仍然存在煤礦安全隱患多、非法生產等問題。“目前,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的問題突出,安全生產法定責任不落實,重大安全風險沒能有效管控,重大隱患長期得不到整治,導致重特大事故發生。”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凌文說,這暴露出我國安全生產工作面臨著體制機制等深層次問題。

對此,《意見》提出源頭防範、系統治理的原則,要求構建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健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明確黨政主要負責人是本地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同時,完善地方監管執法體制,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作為政府工作部門和行政執法機構,加強安全生產執法隊伍建設。

“當前安全生產形勢嚴峻,是因為風險源治理不力,隱患排查不到位,導致重大安全事故頻發。”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劉鐵民說,要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機制,從根本上切斷風險源頭,對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實行“一票否決”,從而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江西省出臺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江西省委、省政府印發《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贛發〔2017〕27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對全省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作出頂層設計,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全省安全生產工作的行動綱領。

《實施意見》以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系列重要論述為根本遵循,全面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基本要求,緊緊圍繞建設富裕美麗幸福江西工作大局,緊密結合全省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提出了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改革舉措和任務要求。其目標是:到2020年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機制基本成熟,事故總量進一步下降,職業病危害防治取得積極進展,較大事故得到有效防範,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產整體水平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富裕美麗幸福江西目標相適應。到2030年實現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民安全文明素質全面提升,安全生產保障能力顯著增強,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穩固可靠的安全生產保障。

《實施意見》分總體要求、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全面落實地方和部門監管責任、加大安全監管體制改革力度、大力推進依法治理、建立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加強安全基礎保障能力建設等7部分35條措施,對全省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實施意見》既遵循中央《意見》精神,又結合我省實際,聚焦重點領域和主攻方向,在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明確部門監管職責、改革各功能區監管體制、強化安全生產考核、加強安全監管力量建設、增加政府安全生產投入等方面加大改革創新力度,解決系列安全生產深層次問題,必須將推動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富裕美麗幸福江西提供更加有力的安全生產保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