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過“交管12123”手機APP
的朋友都知道,
扣3分以下的違法記錄
只交罰款不用扣分!
但從今天開始
老司機們
這樣的“好事”將一去不復返啦!
摸摸咱的“駕照”
以後開車請務必悠著點
不然→ 12分 可就懸啦!
來看看朋友圈的消息↓
很多網友都在詢問消息的真假↓
實際上昨天(10月31日)
部分州市的交警部門
已經率先發布了通告↓
文山
10月31日,文山州公安局交警支隊發佈關於嚴格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的通告,通告要求從11月1日起發生的所有交通違法行為嚴格執行記分規定,必須一律予以記分。
麗江
為認真貫徹執行公安部交管局《關於嚴格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堅決遏制買分賣分行為的通知》、《雲南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關於做好部交管局嚴格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堅決遏制買分賣分行為相關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對當場處罰、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記錄的交通違法行為,一律予以記分處理,包括通過違法處理窗口、“交管12123”手機APP、互聯網綜合應用平臺和其它自助處理平臺及終端處理的交通違法,一律予以記分處理。請各位駕駛員文明駕駛、安全出行!
楚雄
那麼昆明的情況是不是也如此呢?
昆明是什麼情況呢?截至目前,昆明交警部門暫未對外發布相關消息。
但是,根據昆明本地媒體和昆明發布的消息:
雲南省交警總隊消息:從11月1日起,對當場處罰、交通技術監控記錄的交通違法行為,包括通過違法處理窗口、“交管12123”手機APP、互聯網綜合應用平臺和其它自助處理平臺及終端處理的交通違法,一律予以記分處理。
也就是說,之前鼓勵駕駛員使用網上、手機處理交通違法階段,對3分及以下交通違法行為暫未記分,現在將嚴格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的要求記分。
據悉,該規定是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公安部交管局《關於嚴格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 堅決遏制買分賣分行為的通知》,雲南省交警總隊向各個支隊下發了通知,對規定有記分的交通違法行為,無論採取何種方式處理均要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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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記分行為的一律予以記分
據悉,在10月31日之前,“交管12123”手機APP推出時,為了鼓勵駕駛員下載並使用,對於一些有記分、但較為輕微的交通違法行為,在“交管12123”手機APP上繳款後,暫時不予記分。在一些由各個交警支隊開發的網站、微信公眾號上,處理分值較小的交通違法行為,交警也暫時免除記分處罰。
但是從11月1日起,交通違法行為凡是有記分處罰的,一律按規定對駕駛人予以記分。並要求技術裝備科於11月1日前調整全州自建的交通違法自助處理平臺或終端機的記分規則,未按要求調整的,一律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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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駕駛員的自我約束和安全意
昆明駕駛員最容易被記分的違法行為有以下幾種:不禮讓斑馬線、實線並道、亂停車、違反導向等等。一次3分,以上4種違法行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各幹一件,你就該“回爐重修”了,將被請去車管所重新學習理論並考試。
《通知》下發以後,將會大大提高對駕駛員行為的約束力,以及使駕駛員自覺養成文明駕駛、安全駕駛的意識。
那麼各類違章都怎麼處罰呢?
各位老駕們趕緊
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標準》
學習起來
改掉駕駛壞習慣
遵紀守法
否則12分真的不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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