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沒提交自查報告 還有機會實現備案嗎

平臺沒提交自查報告 還有機會實現備案嗎

近日,有媒體報道說,目前向監管部門提交自查報告的平臺不足400家,其他1000多家正在運營卻沒有提交自查報告的平臺或因此無緣備案而出局。那麼,事情果真會如此嗎?

今年8月份,網貸整治辦出臺《關於開展P2P網絡借貸機構合規檢查工作的通知》,將合規檢查細化為3個過程,即機構自查、自律檢查、行政核查,三套檢查壓茬推進、交叉核驗。

三項檢查結束後,各地整治辦會對機構進行分類。根據《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在對網貸機構認真甄別後,監管部門會將網貸機構分為合規類、整改類和取締類。

平臺只有在被確認為合規類,基本符合信息中介定位和各類標準,並經過一段時間的運營檢驗後,方可申請備案。而對於被劃入整改類的,監管部門會“責令繼續整改或淘汰整合”。

提交自查報告直接關聯著後續的整改驗收,可為什麼還有高達上千家的平臺沒有提交自查報告呢?雖然提交自查報告不代表必然會通過驗收,但是不提交卻是明明白白的死路一條,何不橫豎把報告提交上去撞下運氣呢?

這其中並非沒有原因。根據《關於開展P2P網絡借貸機構合規檢查工作的通知》,此次檢查的對象為”已經納入各省(區、市、計劃單列市)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名單的網貸機構”。換言之,沒被納入專項整治名單的網貸機構並不在此次檢查的範圍內,自然也不用提交自查報告。

出現在專項整治名單裡的平臺有多少家,目前還沒有權威的數據可供參考。以北京為例,北京互金整治辦曾於2017年3月發佈《關於在京註冊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申報事宜的通知》,要求未收到整改通知的在京註冊網貸平臺在30日內向所在區金融辦聯繫申報。當時媒體統計,尚有約2/3的北京平臺沒拿到整改通知書。

雖然相關數據難以詳查,但可以確定的是,目前應該還有不少平臺沒有進行申報。沒有申報就不會收到整改通知書,不會被納入專項整治名單。還有,名單生成後才上線的平臺,自然也不會進入名單。那麼這些平臺還有無機會取得備案呢?

在這裡不妨回顧一下P2P的備案政策。2017年12月,網貸整治辦發佈了《關於做好 P2P 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其中規定:對於在《辦法》發佈之日(2016年8月24日)後新設立的網貸機構或新從事網絡借貸業務的網貸機構,

在本次網貸風險專項整治期間,原則上不予以備案登記;二是對於自始未納入本次網貸專項整治的各類機構,在整改驗收期間提出備案登記申請的,各地整治辦不得對此類機構進行整改驗收及備案登記。

即在2016年8月24日後成立的平臺以及未被納入專項整治名單的平臺,都無緣在此次專項整治期間實現備案。但這並不意味著它們從此與備案無緣了,專項整治期間不行,等到專項整治結束後還是有機會的。

根據《關於在京註冊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申報事宜的通告》,對於逾期未進行申報納入專項整治名單的網貸機構,將按照網貸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中關於新設機構的流程辦理。只不過,存續平臺如何以新設機構的流程來辦理,目前還不得而知。

還有,2016年8月24日後上線的平臺並不在少數。網貸天眼數據顯示,僅2017、2018兩年上線並在運營的平臺就有142家。監管說了在專項整治期間不予它們備案,這也使得它們的未來備案之路充滿懸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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