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委原書記陳三新受賄案一審在株開庭

株洲新聞網10月31日訊(通訊員 周子熙 記者 陽亞琳)10月31日,湖南省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湘潭市委原書記陳三新受賄案。株洲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陳三新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湘潭市委原書記陳三新受賄案一審在株開庭

庭審現場。


株洲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3年至2017年,被告人陳三新利用擔任湖南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廳長、湘潭市委書記的職務之便,或利用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在審批資質、承攬工程項目、支付工程款等事項上為相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夥同其女兒(另案處理)共同收受,通過妻子、女兒收受或單獨收受相關單位、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977萬餘元。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陳三新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陳三新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本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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