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5000億美金能買下洛克希德馬丁公司嗎?爲什麼?

子衿與薔


5000億買下洛馬?懸!要不,加個0再談談?

洛馬為何物?軍工企業的巨無霸。連續19年蟬聯世界軍售第1的寶座,2017年實現軍工產品營收479.85億美元,同比增長10%。洛馬公司是美國第一大國防承包商,公司核心業務領域是系統集成、航空、航天和技術服務。旗下產品有:F-117,F-22,F-35,F-16,C-130,C-5,SR-71,P-3系列,哈勃太空望遠鏡,“THAAD”薩德導彈系統以及三叉戟IID5潛射彈道導彈等。每一樣都是赫赫有名的存在,可以說,洛馬公司撐起了美國國防戰略的半邊天。這樣的寶貝,只值5000億?難道還比不上蘋果?
洛馬佔據世界軍售企業第1長達19年

5000億美金是什麼概念?相當於騰訊的估值。但有人認為二者有可比性嗎?別說1個騰訊,就算10個騰訊相加,在業界也比不上洛馬這塊招牌。

其實,無論多少錢,都不可能買下洛馬的。不僅因為它是個軍火公司,跟普通民用公司不是一個性質,不能隨便交易;更因為它是跟美國國家戰略捆綁的,少了它,美國的技術優勢就等於喪失了一大半,沒有什麼代價能讓美國放棄洛馬這樣的公司,這關乎美國霸權的穩固。
圖為F-22“猛禽”戰機

洛馬雖然名義上是個私企,但背後跟美國政府有千絲萬縷的關係。洛馬幾乎參與了美國大部分國防戰略計劃的建構,可以說它知曉美國幾乎所有的軍事規劃和秘密。一旦失去洛馬的控制權,就意味著這些秘密被洩露,等於美國國家安全就向外界敞開了大門,美國如何肯出售?
圖為洛馬公司內部F-35脈動生產線


兵者詭道也


提問者真夠敢想的,估計是習慣了“沒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的思維了。

洛馬公司的私人股份公司的身份只是美國的法律規定而已,實際跟我們的某某所某某院一類的國企一模一樣,其經費一部分靠銷售民品盈利來解決,一部分就是國會的撥款(以採購的名義)。

更為關鍵是其掌握著美國最核心,最先進的技術,工藝等等,就算他每年虧損,美國也不會把他賣掉,也不會讓無關的國家或企業入股!何況他每年給美國帶來幾百億的軍火收入呢。

要沒有這些銷售和收益,美國怎麼能到處“出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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