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首推「貨運單」管理辦法 11月15日正式實施

山西新聞網交通頻道訊 為了加強源頭治超管理工作、從源頭上遏止車輛非法超限超載行為、維護道路貨物運輸市場秩序,繼續將我省超限超載率始終控制在0.2%以內。10月31日,我省在太原召開“山西省實行治超運單管理辦法”新聞通氣會。本次會議強調:從11月15日《山西省交通運輸廳道路貨物運輸貨運單使用管理辦法》正式實施開始,對加強貨運源頭治超管理工作、從貨運源頭上遏止車輛非法超限超載行為、維護道路貨物運輸市場秩序有著重大的意義。山西省治超辦綜合處處長高保全、山西省治超辦綜合組組長貟巖龍、山西省治超辦綜合組副組長曹湛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全部到場參加了此次通氣會。

山西首推“貨運單”管理辦法 11月15日正式實施

在此次會議上,高保全指出:山西治超工作在全國治超領導小組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山西省的超限超載率始終控制在0.2%以內。治超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國家、省委省政府治超工作要求和期望以及人民群眾的滿意度、獲得感還存在一定差距。隨著全省治超工作進入常態化和持續深入推進,山西省治超辦發現在源頭核查中存在以下問題:

司乘人員普遍存在提供虛假源頭企業或拒不提供源頭地的現象;源頭企業所提供的貨運單普遍缺少企業名稱、單位印章等關鍵信息;各公路超限檢測站存在對查獲的超限超載車輛不向當地治超辦上報有關信息或未經源頭核查私放超限超載車輛行為;源頭企業監管部門在源頭核查中存在慢作為、不作為等情形,導致源頭核查過程中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時間,給核查帶來極大的不便。

山西首推“貨運單”管理辦法 11月15日正式實施

山西省交通運輸廳為解決上述問題,於10月19日出臺了《山西省交通運輸廳道路貨物運輸貨運單使用管理辦法》。

貟巖龍介紹:從11月15日《山西省交通運輸廳道路貨物運輸貨運單使用管理辦法》正式實施開始,凡在山西省公路上通行的貨運車輛,均應隨車攜帶貨運單。各公路超限檢測站對每一輛經檢測認定的超限超載貨運車輛予以扣留,對每一輛經檢測認定的超限超載貨運車輛,由各級治超工作機構組織源頭核查;如核實為合法貨運企業,按照省政府223號令,對源頭企業進行處罰;如核實為非法貨運源頭,堅決取締;如駕駛員提供貨運單相關信息與實際不一致,按照《行政強制法》相關規定暫扣車輛(最長為兩個月以內)。

《山西省交通運輸廳道路貨物運輸貨運單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執法機構對經檢測認定超限超載的貨運車輛,責令其提供貨運單,並報當地治超機構進行源頭核查;對於執法機構私放超限超載車輛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治超機構將按照源頭單位對貨運源頭經營者進行核查和處罰;對於源頭監管單位在源頭核查中不作為、慢作為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在源頭核查結束後,要將源頭企業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等文書抄送公路超限檢測站,一併進行存檔。這樣就形成了路面執法人員、各級治超機構、源頭執法人員之間環環相扣,互相監督,閉環管理;確保每一輛經認定的超限超載車輛在源頭核查中都能真正落地。

據瞭解,《山西省交通運輸廳道路貨物運輸貨運單使用管理辦法》從正式實施之前,省治超辦與公安交管部門就堅持源頭治超管理工作,建立了源頭核查聯動機制。在此之前更是查獲非法超限超載車輛1547輛,並取締非法貨運源頭企業153家。我省一直堅持在把源頭監管深化落實到企業,落實到人。

此次會議表明:山西省交通運輸廳對源頭治超的高度重視,《山西省交通運輸廳道路貨物運輸貨運單使用管理辦法》這是國內首例對貨運單使用管理辦法進行規定的規範性文件。屆時,山西省各級治超部門將對每一輛經檢測認定的超限超載貨運車輛進行精準源頭核查,倒逼貨運源頭企業不敢為貨車超限裝載貨物,需要各治超部門同心協力,共同努力,堅持問題導向,科學分析研究,認真加以解決,補齊治超短板,持之以恆,久久為功,紮紮實實抓好全省治超工作。(高路 趙芷玉 段文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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