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中央督導在山西」山西法院公開宣判6案37人獲刑

「扫黑除恶中央督导在山西」山西法院公开宣判6案37人获刑

山西法院公開宣判6案37人獲刑

山西日報記者閆書敏報道:全省法院強力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堅決的態度和擔當履行審判職能,依法及時審理了一批涉惡勢力犯罪案件,具體如下。

9月18日,晉中市榆次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張某等7人犯詐騙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經審理查明,2017年以來,被告人張某等3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被害人錢財;被告人張某等5人結夥與他人持械聚眾鬥毆,被告人張某等4人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尋釁滋事,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任意毀壞他人財物。法院判決:被告人張某犯詐騙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被告人王某犯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其餘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至有期徒刑五年不等的刑罰,另有2名被告人被單處罰金。

9月19日,晉中市壽陽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張某明等6人犯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詐騙罪、貸款詐騙罪、強制猥褻罪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經審理查明,以被告人張某明為首,被告人張某強、陳某文、白某深、慄某華、趙某參與的惡勢力,在壽陽縣高利放貸、暴力討債,對被害人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危害性大。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張某明犯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詐騙罪、貸款詐騙罪、強制猥褻罪,數罪併罰執行有期徒刑十九年,並處罰金七十萬元,判處其餘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至一年不等刑期。

9月19日,晉中市靈石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何某等5人犯強姦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經審理查明,2017年7月以來,被告人何某先後糾集被告人孫某某、王某某等人在靈石縣境內高利放貸,並制定有嚴格的規章制度。該組織為了向借款人員索取高額利息及違約金,有組織地多次實施非法拘禁他人和滋擾、糾纏、聚眾造勢等尋釁滋事犯罪行為,期間並伴有強姦、敲詐勒索等犯罪行為。法院判決,被告人何某、孫某某、王某某等5人共同或分別犯強姦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至十四年不等刑罰。

9月20日,晉中市榆次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史某東等8人犯非法拘禁罪、故意毀壞財物罪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史某東為追求非法利益,未經國家職能部門批准,糾集其餘被告人擅自經營金融業務,2017年11月至2017年12月,在索債過程中帶領並指揮被告人史某佑、畢某中、周某、吳某山、史某、許某陽、史某龍採取威脅、恐嚇、推搡等手段,非法拘禁他人,其中,被告人史某佑、畢某中對被害人實施長達15天非法拘禁致被害人死亡。2017年10月,被告人史某東在索債過程中為洩私憤,糾集被告人吳某山、史某龍、史某、許某陽故意毀壞財物。法院判決:被告人史某東犯非法拘禁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被告人史某佑、畢某中犯非法拘禁罪,均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五個月;其餘5名被告人被分別判處相應的有期徒刑。

9月20日,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宗某傑等4名被告人犯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搶劫罪、聚眾鬥毆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作出二審裁定。經審理查明,2016年底至2017年10月,以被告人宗某傑為首、以被告人吳某、範某鵬、時某劍為骨幹力量的惡勢力犯罪團伙數十人,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擾亂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4被告人共實施非法拘禁罪1起,尋釁滋事罪3起,搶劫罪1起,聚眾鬥毆罪1起,容留他人吸毒罪1起。一審法院以被告人宗某傑犯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搶劫罪、聚眾鬥毆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其餘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五年至四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宣判後,宗某傑等3人提出上訴。長治中院經審理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9月21日,長治市平順縣人民法院依法對範某宇等7名被告人搶劫、販賣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故意傷害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經審理查明,以被告人範某宇為首、被告人張某奇、李某旺、白某、王某、張某飛、賈某青組成的惡勢力集團,在範某宇的組織、策劃、指揮下,多次以暴力、脅迫等手段,在長治市城區、平順縣高速路口等地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共實施搶劫犯罪3起,販賣毒品犯罪1起、容留他人吸毒犯罪1起、故意傷害罪1起。據此,法院判決:被告人範某宇犯搶劫罪、販賣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並處罰金。被告人張某奇、李某旺、白某、王某、張某飛、賈某青等人分別犯搶劫罪,被判處十四年六個月至十二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堅持問題導向 深化機制創新

呂梁狠抓落實確保督改見實效

山西日報記者趙峻青 王少科報道:9月9日至12日,中央掃黑除惡第2督導組對呂梁市及離石區、柳林縣、汾陽市進行了下沉督導。督導組採取個別談、集中談、發放調查問卷等形式瞭解情況、提出要求。呂梁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委秘書長李小明告訴記者,呂梁根據中央督導的有關情況,結合全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整體推進態勢,堅持問題導向、堅持邊督邊改,再加力度、再上措施,堅決打贏這場硬仗。

目前,呂梁市編制形成了“1+ 5”邊督邊改方案體系。每個工作方案都明確了牽頭落實部門,並經市掃黑除惡領導組審核通過,及時下發至各縣市區、市直各成員單位,確保做到堅決整改、及時整改、徹底整改,切實推動全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

呂梁市要求各縣市區進一步深化機制創新,推行縣級領導包鄉鎮、鄉級領導包行政村、村“兩委”主幹包自然村、駐村幹部(小組幹部、派出所民警)包戶和縣級公安局主要領導包片,黨委成員包派出所的線索摸排工作機制,切實提升線索摸排的廣度、力度和深度;組織、民政部門要繼續加大力度對農村涉黑涉惡問題線索開展拉網式排查,全面掌握“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等農村涉黑涉惡問題線索和情況;各級政法機關要加強專業摸排,主動摸排群眾反映最強烈、最深惡痛絕的涉黑涉惡線索和重大、複雜的黑惡案件線索;各成員單位要結合行業監管職能,從9月起集中開展一輪新的涉黑涉惡線索排查活動,全面梳理近年來各行業、各領域發生的妨害公務、暴力抗法、行政處罰、信訪投訴等案件,逐級逐項建立臺賬;各零線索成員單位及鄉鎮,要迅速開展專題研究,分析原因,儘快梳理報送線索,對確無線索情況作出相應承諾。同時,在中央督導組下沉呂梁督導期間,呂梁信訪接待場所及督導組駐地接收的群眾來訪件18件,均已上報中央第2督導組第一下沉小組。對中央第2督導組交辦的210件線索已由公安機關全部初核完畢。

截至9月18日,呂梁市共打掉涉黑涉惡犯罪團伙55個;破獲刑事案件376件,抓獲414人,刑事拘留358人,逮捕251人;查封、凍結資金5691萬元,查封、扣押其他涉案資產共估值1.99億元,取得了專項鬥爭的階段性成果,形成了掃黑除惡的高壓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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