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貸款的時候,總會遇到這些情況:
①收入不夠,銀行流水不合格,貸不到理想的額度;
②徵信記錄不好(或者是白戶等),放款機構不想搭理你;
只要是你的貸款資質不夠良好,其實統統有一個人可以完全擊破,那就是傳說中的擔保人。
不管你是要貸款、想找擔保人,還是有可能被別人邀請做擔保人,其中的各種道道都要清楚,因為實在很!重!要!
1、什麼是擔保人?
當借款人資質不太好時,貸款機構會要求借款人找一個擔保人,對負債作個人承擔。
常見的是父母作子女的擔保人、配偶作擔保人、兄弟姊妹作擔保人,或找朋友作為擔保人。
2、擔保人有何責任?
擔保永久性
如借款人不還款,擔保人是要負上還款責任的,所以在應承作為擔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慮。
即使擔保人和欠債人的關係有變更,例如丈夫擔保妻子做房屋貸款,最終兩人離婚,擔保書也不會受婚姻關係解除的影響,它仍然的有效的。
換句話說,當擔保人一旦簽名作擔保後,便是永久作擔保人,除非借款人獲貸款機構批准取消擔保人資格。
要負全責
在正常情況下,借款人自己還款,擔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貸款額及月供款,也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紀錄內。
擔保人自己需要申請任何貸款時,他所擔保的債項會被視作是他自己的債項,通常貸款機構會其計算在欠債內,因而有可能影向擔保人的貸款額。
獨立法律諮詢文件
應承作為擔保人時,貸款機構多會要求擔保人到律師樓或公證人處籤一份獨立法律諮詢文件。
簽署這份文件時,律師要將擔保人的法律責任,清楚解釋給擔保人知道,而擔保人也明白要對負債作個人承擔,並且是自願作為擔保人,並沒有受到任何壓力。
也就是說,當銀行向擔保人追討欠債時,擔保人要全部負責所欠的債項,不能說不知道有這樣一回事。
由此來說,擔保人需要承擔的責任還是比較大的。如果你是貸款人,請認真對待你的還款,因為別人在你最需要幫助的時候冒著風險幫了你。
如果你做別人的貸款擔保人,請謹慎點吧,幫別人的同時也要讓自己儘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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