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面向社會公開招募50名警務輔助人員(附職位表、報名表)

「好消息」面向社会公开招募50名警务辅助人员(附职位表、报名表)

根據公安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募50名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招募簡章公佈如下:

一、招募計劃

本次為錫林浩特市公安局公開招募50名輔警人員,招募崗位類別包括非定向招募崗位,定向招募崗位兩類。其中,定向招募崗位共計5名,面向在錫市基層服務期滿並經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六類項目”人員,不包括由盟人社局單獨組織實施的中小企業人才儲備計劃高校畢業生)和自2014年9月至2017年8月在錫市基層服務期滿的民生協理員。

二、招募條件

(一)報考資格條件

1、共性條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公安事業,誠實守信,品德端正,身體健康,能夠堅持正常工作。

2、戶籍條件:具有錫林浩特市戶籍(落戶錫市時間在2018年10月19 日以前)。

3、年齡條件:特警大隊警務輔助人員崗位年齡要求在25週歲及以下(1993年10月29日及以後出生),牧區派出所警務輔助人員崗位年齡要求在28週歲及以下(1990年10月29日及以後出生),信息通訊科警務輔助人員崗位年齡要求在30週歲及以下(1988年10月29日及以後出生),其他警務輔助人員崗位年齡要求在35週歲及以下(1983年10月29日及以後出生)。

4.學歷條件:報考特警大隊、牧區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警務保障室、蒙文翻譯、體能訓練教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的考生,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信息通信科、禁毒大隊、審計警務輔助人員崗位的考生,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5.專業條件:

各類警務輔助人員崗位專業條件詳見職位表。

6.身高、體重及視力條件:

應聘特警大隊警務輔助人員崗位的,要求單側裸眼視力不低於4.8,身高180釐米及以上,體重70至90公斤;應聘其它警務輔助人員崗位的,要求單側矯正視力不低於5.0。

(二)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行政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以及現役軍人和在校學生;

2.本人或者直系親屬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人員;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或辭退的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募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宜招募的人員。

三、薪酬待遇

此次招募的警務輔助人員薪酬標準按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錫林浩特市標準)的最低薪酬標準執行,按照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政策和標準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四、日常管理

(一)經公示後確定招募的警務輔助人員,由錫林浩特市公安局與其簽訂警務輔助人員勞動合同。

(二)招募人員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一年。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以及首次勞動合同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由錫林浩特市公安局與其續簽勞動合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五、招募程序

(一)發佈招考公告

2018年10 月29 日---- 11月13日在錫林浩特市政府門戶網、錫林浩特市公安局微信公眾平臺(“平安錫市”)公佈公開招募的有關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

(1)報名工作由錫林浩特市公安局負責,採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2018年11 月5日----11月13 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節假日不休息),報名地點:錫林浩特市公安局107室。

(2)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前,報名人員要認真閱讀招募簡章,選擇適合自己的招募崗位,並在報名表上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報名時,報名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

②學歷證書原件和複印件,同時提供教育部學歷驗證報告,驗證期應在現場審核確認結束前有效。

③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

④近期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張;

⑤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提供的個人聯繫方式要在整個招募過程保持暢通,以便於重要事項的通知。

(3)報名費每人20元,筆試考務費每人50元。其中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由扶貧、民政、人社等部門出具證明,可免收報名費和考務費;2017年畢業生減半收取報名費和考務費;2018年畢業生免收報名費和考務費。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錫林浩特市公安局負責,與報名工作同時進行。經資格審查合格報名成功的,於2018年11 月19日—11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到報名地點領取准考證。

(三)考試

本次招募考試採取筆試與體能測評相結合方式。

1.筆試

(1)筆試開考比例不底於1:3,即招募崗位與報名人數比例不低於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招募崗位數。其中,面向基層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和民生協理員定向招募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空出的崗位全部調整為非定向同類招募崗位。

(2)筆試內容包括公安專業知識和時政知識兩部分,其中公安專業知識佔70%,時政知識佔30%。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不劃定考試範圍、不指定參考書目。

(3)筆試採用閉卷方式進行,考場按照標準化考場設置。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筆試需要提供蒙文試卷的考生須在報名表指定位置註明(訂製蒙文試卷的考生,必須用蒙文答卷,選擇漢文試卷的考生必須用漢文作答)。同一試卷出現兩種以上文字的,按零分處理。

(4)筆試時間、地點及應攜帶的相關證件,詳見准考證。

(5)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考生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2.體能測評

(1)進入體能測評人員,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向低分排列順序,按照與報考崗位1:1的比例確定,同一崗位因筆試成績並列超過1:1比例的,取加分前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能測試,如該成績仍相同的,通過加試方式確定參加體測人選。進入體能測評範圍人員名單及領取體能測評通知單時間、地點與筆試成績一同公佈。

(2)體能測評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由錫林浩特市公安局組織實施,在指定時間、指定地點進行。凡不參加體能測評以及不在規定時間按要求完成體能測評的報考人員,不得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凡在體能測評中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其體能測評資格,並根據違紀事實做出處理。

出現報考人員體能測評不合格或放棄的情況,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3.總成績的計算

筆試成績即為本人考試總成績。

(四)體檢與考核

1.體檢

經體能測評合格的考生,進入體檢階段。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對崗位有特殊要求的,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由錫林浩特市公安局組織實施,在指定的醫院進行。未在規定時間、指定醫院參加體檢或未參加體檢以及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招募資格。由此產生的崗位空缺,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替補。

2.考核

考核工作由錫林浩特市公安局組織進行。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全面瞭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並形成書面考核材料。考核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招募資格。由此產生的崗位空缺,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替補。

(五)確定招募人員及公示

1.根據考試、體能測評、體檢和考核結果,研究確定擬招募人員。

2.將擬招募人員情況在錫林浩特市政府門戶網、錫林浩特市公安局微信公眾平臺(“平安錫市”)上進行,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對擬招募人員有異議的,應當及時調查核實,並由錫林浩特市公安局提出處理意見。經研究,取消擬招募人員招募資格後產生的崗位空缺,由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替補。

(六)報到及崗位培訓

經公示確定招募的考生,由錫林浩特市公安局依據考生考試總成績排名、所填報崗位,將其分派到相應的工作崗位。考生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到錫林浩特市公安局指定的招募單位報到,逾期不報到的,取消其招募資格。由此產生的崗位空缺,由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替補。報到後由錫林浩特市公安局組織進行統一的崗前培訓。

七、紀律和監督

(一)公開招募工作嚴格執行迴避制度,凡根據規定需要回避的人員必須迴避。

(二)對違反公開招募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取消考試、招募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招募人員,一經查實,解除勞動合同,予以清退。

(三)對違反公開招募紀律的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八、諮詢和舉報電話

招募崗位條件和考試程序諮詢電話:0479--6831850(錫林浩特公安局政治處)

舉報電話:0479-6831766(錫林浩特市公安局紀委)

0479-8110258(市紀委監委)

獲取職位表、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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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表

報名表

特別說明:報考人員自行下載報名表,報考時需攜帶填好後的表方可報名

「好消息」面向社会公开招募50名警务辅助人员(附职位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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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校:李詠梅

主編:唐建權

審核:於小村

出 品:內蒙古警界全媒

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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