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犬被盜」風波:我可以任性養,你不能救?|荔枝時評

(作者朱昌俊,荔枝新聞特約評論員,媒體評論員;本文系荔枝網及旗下荔枝新聞手機客戶端獨家約稿,轉載請註明出處。)


“警犬被盜”風波:我可以任性養,你不能救?|荔枝時評


路邊的流浪狗不要輕易帶回家,因為它可能是一條正在“放風”的警犬。今年6月底,金華一對夫妻在當地某派出所大門附近垃圾箱旁帶走一條警犬,被警方查獲後刑事立案。警方認為這對夫妻盜竊警犬;而這對夫妻則認為,他們是把警犬當作流浪狗帶走進行救助的。這一事件經媒體報道後引發輿論關注。

目前,最新的處理結果公佈:因涉事派出所相關人員對散放的警犬未盡到管理職責,金東公安分局決定對該派出所所長停止執行職務,對警犬管理員予以辭退處理。而案件的處理已由金華市公安局刑偵支隊介入,將“儘早給當事人一個明確的答覆”。

是好心救助還是伺機盜竊,本不至於那麼難解。比如,帶走警犬的應女士稱,自己常年有收養動物的習慣,朋友圈有相關經歷記載為證;另外,事發時有監控,到底是強行偷盜還是善意救助,警方參考監控內容也可以有更謹慎的判斷。顯然,無視應女士此前的經歷,不公開監控還原事發情景,涉事派出所就直接認定應女士和丈夫的行為屬於盜竊,不僅是當事人不滿,旁觀者也很難信服。何況,涉事派出所作為“受害者”,卻又充當了辦案者的角色,如此毫不迴避的操作,也難逃辦案程序違規之嫌。

當然,這個事的更大荒誕感在於,為何一隻警犬會淪落到在垃圾堆旁覓食的地步?按照派出所的說法,警犬當時是處於放風狀態。但《警犬飼養管理操作規程》明確規定,散放運動過程中要防止咬傷人畜、走失和意外配種等事故發生。對於這一點,目前發佈的處理決定也已予以了確認。

但即便如此,警犬被人帶走後,派出所的正常反應,也該是慶幸有人收留警犬,避免了造成其他傷害或警犬走失。而現實卻是不僅未檢討自己的管理失當,還上綱上線,對“收養”一方“倒打一耙”,僅從常識角度,也有違一種樸素的正義感。

更顯蹊蹺的是,這隻名為“老三”的警犬已不是第一次“被盜”。報道披露,5月31日,即應女士夫婦“盜狗”不到一個月前,警犬被一對在金華做木工的父子偷走,兩人目前均已被處以刑責並罰款。而他們是“在一個安置房小區門口看到這隻狼狗,當時在下雨,狗全身淋溼”,於是,“決定把狗帶回家,吹了下口哨,狗就跑了過來。”

同樣是晚上,同樣是警犬處於無人照看的“流浪”狀態,同樣是事後按“盜竊”定性,雖然兩起事件的情況有些許差別,如前起事件中,兩名當事人並無救助的動物的經歷,帶走狗可能純粹是“佔為己有”,但考慮到這其中都存在警犬被違規飼養的情節,這起已經作出判定的案件是否公正,當地司法部門恐怕也有必要予以再審視。

事件中的牧羊犬是警犬,而非一般家庭寵物,是事件陷入複雜的一個關鍵因素。但置於公平角度,案件處置中,警犬的身份卻不宜被過度放大。一方面,強調警犬身份也應更多對應涉事派出所的飼養責任和管理的合規性,看其是否助長了讓外界誤認為是流浪狗的風險;另一方面,在外人無法準確辨別的前提下,對“盜竊者”的定責,就應該按照普通情況予以考量,也即如果是一般寵物狗處於該狀態被帶走,“救助者”到底會面臨怎樣的責任。道理很簡單,警犬的價值,不應該只在追究他人責任時才體現,否則就有“釣狗執法”之嫌。

目前涉事派出所的違規飼養已被坐實,相關人員也被追究了責任,樂觀預計,相信事件處理會迎來一個合理的結局。但“我可以任性養,你不能救”,派出所能夠無視規則約束,任意飼養警犬,而一般民眾不知情狀況下的“救助”卻動輒得咎,由此帶來的疑問,或許沒那麼容易消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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