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房產稅更厲害的「大招」,空置稅已經在路上了?!

前幾天,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現在是國務院的參事員仇保興在採訪中說,房地產稅的徵收不能過急,在實行房地產稅前,應該先實施空置稅。這一觀點引發了大家的熱烈討論。

空置稅在國外很常見,在國內也已經討論多年,但遲遲沒有在政策層面開始執行。首先,“空置”的界定是一大難點,在實際中難以操作;其次,我國房地產行業情況之複雜,也使得相關部門對這一調控工具保持謹慎態度。

比房產稅更厲害的“大招”,空置稅已經在路上了?!

空置稅是一個美好的願望

多方人士認為,空置稅在調節房價方面,會比房地產稅更有用。

空置稅可以放開限購,讓有錢人去買房,不管他買了幾套,只要空著就徵重稅,如果租出去或者賣出去就免稅。這樣市場上房源越來越多,需要房子的人越來越少,房價自然就可以得到一個抑制。從而實現“房住不炒”的作用。

但我國實行空置稅的條件還不成熟,類似空置稅需要社會徵信水平和體系建設達到一定程度,尤其是形成失信的約束機制,這樣整個社會的遵從成本降低,即人們不再敢在空置稅上弄虛作假,因為成本太高,只有這樣空置率的執法成本才能達到一個理想狀態。

比房產稅更厲害的“大招”,空置稅已經在路上了?!

空置稅在操作的過程中也不是那麼容易的

根據我國房地產行業的現狀,最需要徵收的是一些炒房者手裡囤積的二手房。

對於存量房(二手房)的空置稅徵收,加拿大溫哥華有過先例。2017年,溫哥華對一年空置6個月以上的房屋徵收空置稅。徵收方法是要求業主自主申報,而判定標準是水電費。

而用水電費判定空置房,想想就覺得有點難。只要房主每個月去空房子裡放放水,用用電,讓水電費到達標準,只要水電費低於空置稅,並且又能被房價的漲幅所覆蓋,那就是划算的。而且還會造成大量水電的浪費。

住房空置固然難以監管,但小智相信隨著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推出、住房信息聯網的推進以及租房管理制度的建設,相信相關障礙都可以慢慢清除。

比房產稅更厲害的“大招”,空置稅已經在路上了?!

實際上,國內對於開徵“空置稅”的討論已進行多年。然而,國內空置稅卻遲遲未獲推進,至今從未出現在官方文件或表態中。其一大難點在於“空置”的界定,房屋空置率數據也一直沒有系統的統計結果。所以,空置稅看起來美好,但是短期內,可能真的還難以落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