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到底爲什麼與唐爽,某某交惡?

中國有句俗話:“親兄弟,明算賬”。

周立波到底為什麼與唐爽,某某交惡?

這句俗語告訴人們,即使兄弟姐妹之間,平時在生活中,也要“賬目清晰”。如果賬目不清晰,有朝一日,出了差錯,有了糾紛,就可能說不清道不明,就可能大打出手。

親兄弟之間,由於彼此過於瞭解,所以,一旦大打出手,就會更狠,場面就會更慘烈,甚至一發不可收拾。

親兄弟之間,都存在著利益衝突的可能性的,更何況不是親兄弟之間呢。

而周立波與唐爽,周立波與某某都不是親兄弟。

周立波槍毒案件,經過深入細緻具體地分析,幾乎可以肯定不是某某設局陷害周立波的。

因為說某某設局,不要說外人看不懂,就是當事人,周立波本人也承認看不懂,不知道某某“陷害”他的具體動機是什麼。周立波甚至將自己比做杜丘。但杜丘被人陷害後,經過反覆分析思考,也能大體知道是誰為何要陷害他的啊!

何況如果這槍毒案是某某設的局,這局也太水了,有辱某某的智商啊。某某可是有政治背景的人的女婿啊!

有人說這不是某某的“局”,是FBI的“局”,甚至說槍與毒是警察放到車裡的。那麼,車門沒有開,車窗沒有開,槍套是如何放到車裡面的呢?所以這個說法就不免更扯了。

但事實卻是,周立波因這事,差點坐了美國人的牢,從涉案到判定無罪,期間有一年多。

周立波順利回國後,就跟唐爽,某某徹底鬧翻了,在網絡上開戰了。

周立波到底為什麼與唐爽,某某交惡?

那麼,為何周立波與唐爽,某某鬧翻了呢?我們不妨深入分析一下,爭取找到真相,起碼接近真相。

周立波回國後,揚言自己在美國被“壞人”陷害了,要開始報仇,甚至將這種仇上升到國家民族高度。

但是,有一個疑點,就是為何起初周立波報仇時,仇人身在在美國,都見不得人,周立波卻遲遲不公佈仇人的姓名呢?因為公佈仇人姓名,不是打擊力度更大嗎?你說要報仇,卻擔驚受怕,畏畏縮縮,連仇人姓名都不敢說,讓人理解不了啊!

到底是周立波不敢呢?還是周立波不願意呢?

周立波說自己不敢公佈陷害他的人的名字,因為這個人背景太大。

這就奇怪了,連“仇人”的名字都不敢公佈的“報仇”,這是報的哪門子仇啊?這是跟空氣報仇嗎?

也就是說,不公佈仇人名字,卻使用輿論力量,目的並不是為了報仇,目的並不是在國內“搞臭”仇人,而是給“仇人”喊話。

你看,後來大家知道仇人名字後,周立波夫婦不是沒有遭到國內的報復嗎?

這就又一次肯定,周立波回國後,“醉翁之意不在酒”,“明修棧道,暗度陳倉”:表面上與仇人不共戴天,實質上就是喊話。

周立波到底為什麼與唐爽,某某交惡?

身在美國的“仇人”顯然明白周的這一用意,所以按兵不動。

仇人按兵不動,以至於國內許多人開始懷疑,周立波你說的這個“仇人”是不是你虛構的,是不是根本不存在的。

周立波一看國內的輿論不能讓仇人現身,於是就使用了殺手鐧,中國瓜民不能讓你“現身”,就只能用美國的方法讓你“現身”了。周立波說事後仇人給了唐爽一筆錢,給了莫虎律師一些錢。

仇人還是按兵不動,但唐爽卻坐不住了。

唐爽為何坐不住了呢?

周立波到底為什麼與唐爽,某某交惡?

因為唐爽覺得周立波在汙衊自己,自己沒有收周立波口中“仇人”的錢啊!唐爽這一開口,眾人都知道,確實有個“仇人”,不是周立波虛構的啊。

這個時候,某某人不現身都不行了,根據周立波的提示,某某人就被“人肉”了出來。

周立波揚言報陷害之仇,但是某某現身後,也沒有見周立波把某某怎麼樣啊!本來,周立波以為可以藉助國家機器,藉助瓜友,收拾某某,讓某某就範。只是某某根本不吃周立波這一套,很可能是因為某某過於有謀略,做事幹淨不留痕跡,在國內沒有留下任何把柄吧!

某某是商人,周立波是藝人。

如果周立波真是從國家民族的角度考慮,應該是舉報某某,而不是在網絡上跟某某“口誅筆伐”,打口水戰:你說你有理,我說我有理;你說我無恥,我說你卑鄙。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從周立波與某某的口水輿論大戰中,只能說,這純碎是個人恩怨,表明周立波與某某之間存在著嚴重的利益衝突。

周立波與某某之間為何存在著嚴重的利益衝突呢?

讓我們回到槍毒案件。

根據之前的分析,如果槍是周立波偷的,毒是周立波藏的,那麼,周立波肯定不會認為自己是被人有意陷害,而更認作自己倒黴,運氣不好,是自己自作自受的。

只有槍與毒至少一個是某某的,尤其是槍套是某某人的,就存在了利益衝突。

因為如果某某沒有偷偷放槍到周的車子裡面,沒有將槍套放在車上,那麼警察就可能不會搜車的。即使有毒品也不一定會搜車的。

這就是說,周立波保釋後,與胡女士,唐爽以及莫虎到了某某家,不僅討論了案情,也討論了潛在的可能的“損失”與“賠償”。

因為,周立波涉案後,不知道多長時間才可以結束此案,萬一坐牢呢?這損失可就大了,這損失總不能由周立波一個人承擔吧?

所以,周立波夫婦肯定要某某賠償可能的潛在的損失,當然這損失絕對是一筆鉅款,即使對某某這樣的隱形富豪來說,也可能承擔不了的。

唐爽也覺得自己是受害人,當然也就希望周立波夫婦與某某都能賠償他的精神損失。

莫虎律師一看,這周立波夫婦竟然獅子大開口,要某某賠償那麼多,於是也就“水漲船高”,趁機要了很多律師費用。

正因為槍是某某放的(有意或者無意),毒品不是某某的,所以某某很可能只願意賠償一部分,或者一小部分。但是,周立波夫婦,不同意啊,意見不一致啊,達不成共識啊!

周立波夫婦,乾脆都不給唐爽賠了,直接將唐爽推給了某某。

這也就是解釋了某某私下送給莫虎律師一筆錢的原因了。

某某以為這個案子花一些小錢就行了,以為是中國國內呢!不曾想,這個是在美國,這個小case,拖了一年多。

周立波夫婦覺得損失太大,而這損失,都想著讓某某賠償。

唐爽一看周立波讓某某賠償,但卻不賠償自己,甚至連律師費都不給,還誹謗自己收了某某的錢財。

其實,即使某某給唐爽錢財,應該也沒有什麼啊!總不能不讓人之間互相饋贈吧?

所以,唐爽也就是跟周立波翻了臉。

周立波到底為什麼與唐爽,某某交惡?

你看,某某在美國跟周立波就要打官司,要周立波夫婦賠償多少呢:4500萬美元:你對我不留情,就別怪我狠了。

唐爽也就是一科技工作者,比起某某與周立波來說,在錢財方面自然就缺很多了。所以,為了報答某某,或者為了自己今後的利益,就選擇跟周立波夫婦鬧翻了,就選擇跟某某站在一邊了,什麼也都不顧了。

什麼科學家,什麼學者,什麼文人,沒有錢,在唐爽看來,這些個有個屁用。一切都是為了錢,錢才是正道,哪有什麼正義可言!

這個才是周立波與某某,周立波與唐爽鬧翻的真正原因。

這也就是一些研究周立波槍毒案件的人,一直覺得奇怪,為什麼他們幾個人對保釋後在一起的談話內容至今一直不肯說出來的原因。都是面上的人,都是好兄弟,誰願意公開“談錢”啊,誰願意談“賠償”啊,誰願意不“擔當”啊,那多俗啊!

這也就可以明示了槍毒的真相了:槍是某某放的,毒不是某某與唐爽的。

吃瓜群眾,此後就散了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