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聊城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党员干部严守纪律、改进作风,聊城市纪委监委现将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经时任党组书记、局长任之燕同意,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违反规定为综合服务大厅、人才服务中心大厅、信息中心和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等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发放工作补助、夜班补助和返聘补贴等共计40.66万元。聊城市纪委监委将此情节和其他违纪事实合并处理,给予任之燕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退休待遇。

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党委委员、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徐涛违规举办子女“升学宴”问题。2017年8月,徐涛在酒店分三次为其子举办“升学宴”,宴请同学、同事22人,收受礼金共计1.07万元。其中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7人(5名为其下属)共随礼金0.22万元。聊城市纪委将此情节和其他违纪事实合并处理,给予徐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阿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刘明瑞任东阿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决定向本单位工作人员发放加班补助、考勤补助等共计21.71万元。刘明瑞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东阿县纪委给予刘明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阳谷县侨润街道谷庄小区党支部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3年2月至2015年3月,谷朝信任阳谷县侨润街道谷庄小区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为本村党员干部发放春节补助、误工补助并报销电话费共计1.7万元。对此,谷朝信负有直接责任。阳谷县侨润街道党工委给予谷朝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严守纪律、改进作风,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动自觉。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精准把握政策,及时发现问题,依法作出处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时刻按照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的要求,紧盯重点单位和行业领域,加大查处力度,持续释放动辄则咎、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实现以惩促治。同时要用好“问责”利器,以追责倒逼责任落实,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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