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讓人,讓出一份文明
人讓車,讓出一份安全
車讓車,讓出一份秩序
人讓人,讓出一份友善
曾經
有人把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
叫馬路對面
有人把斑馬線叫“生死線”
每次路過都是心驚膽顫
還好,這一切正在改變……
為進一步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規範機動車、“三小車”行車秩序,鄖西交警大隊認真貫徹上級相關要求,統籌謀劃,堅持常態化的開展“不禮讓斑馬線”專項整治工作見成效。
僅9月份,全隊共查處機動車不禮讓行人違法行為52起,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違法行為96起,不禮讓駕駛人培訓10人。
10月5日,市交管局下發《關於全市9月開展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治理整治工作的通報》(十公交字[2018]124號),該大隊取得了9月份此單項考評綜合排名“在全市公安交管系統(六縣一市)第二”的佳績。
一、深入轄區機關、企業、學校、社區督促落實交通安全監管責任,推動交通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監督,使文明出行逐步成為廣大市民的自覺行動。
9月9日,城區中隊組織警力16人,在城區現場查處私裝遮陽傘並拆除10個,教育機動車、行人安全禮讓40人次,暫扣車輛30臺。
二、將“機動車禮讓斑馬線”行為列入駕駛員營運規範和日常考核,進一步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文明意識,教育廣大駕駛員在“機動車禮讓斑馬線”活動中發揮帶頭、示範效應,形成“車讓人、人讓車”的文明之風。
目前,已與縣萬通公司、傑銳達公司、騰達出租車公司、城市公交公司286名駕駛人簽訂《禮讓斑馬線承諾書》286份。
三、總結前期開展“不禮讓斑馬線”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成果,同時邀請師生、法律界人士走進警營,共同暢談機動車禮讓斑馬線對社會認知的新啟發、新體會,以其自身的感受,做文明禮讓的實踐者、踐行者。
目前,已開展座談4次,邀請50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座談,發表意見建議。
四、充分利用縣內鄖西電視臺、鄖西周刊、鄖西在線媒體記者隨警作戰,策劃開展“社會各界談禮讓,我為文明交通獻計策”系列活動的基礎上,聯合縣文明辦、團縣委、縣城管局,採用真人秀的形式。
以“車讓人、人讓車”為話題,開辦“紅綠燈”在線欄目,邀請社會各界人士參與話題討論,收到了良好效果。目前,已開展話題討論9次,邀請18名社會人士建言獻策。
雖然車輛已經駛入了斑馬線
但是對於前面通過的行人
他依然選擇了減速讓行
而並沒有去與行人搶道造成危險
蜀黍還是要給你豎一個大拇指
很多人可能意識不到
司機和行人間一個小小的動作
會給雙方帶來多大的影響
你禮讓過的那些人,會匆匆離開
但那種與陌生人瞬間交流的滿足感
會被彼此一直記住
陌生人之間的會意,真的很愉悅
斑馬線禮讓行人
約束了駕駛員的同時
也是在約束每一個交通參與者
需要的是行人與駕駛員之間的互相約束
對於駕駛員
交規對他們進行了約束
而行人
更應該受到道德的約束
獲得了保護並不代表擁有了“耍無賴”的權利
下面咱們來聊聊
《道路交通安全法》
關於機動車禮讓行人的具體規定
法律鏈接
不遵守交通規定禮讓斑馬線怎麼處罰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以下罰款。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雲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七十九條第(四)項的規定:行經人行橫道,未減速行駛的,處200元罰款,同時記3分。
3、《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雲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七十九條第(四)項的規定: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處200元罰款,同時記3分。
所以,如果您沒有“禮讓斑馬線”,將會面臨被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的處罰。
⬇⬇⬇
機動車禮讓行人
大致需要遵循以下規則避讓
現在大家都知道,遇到斑馬線有行人,要停車讓行。但是,哪些情況下該讓,哪些情況又可以不用讓?什麼情況下會受到處罰?新老司機,你們都知道嗎?
情況一: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
行人步入斑馬線,第③車道車輛必須讓行,行人開始通過斑馬線,所在車道車輛和下一車道車輛必須讓行,行人到達中央綠化隔離帶或雙黃線,下一車道車輛必須讓行。
情況二: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道路中央有雙黃線或隔離欄,無綠化隔離帶,行人步入斑馬線,車輛必須讓行。
情況三:機動車、非機動車混行
行人步入斑馬線,車輛必須讓行。
情況四:無交通信號或斑馬線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情況五:道路中央有綠化隔離帶
道路中央有綠化隔離帶,當行人未跨越圖中綠化帶虛擬延長線,②車道上的機動車需要停車讓行,當行人跨越圖中綠化帶虛擬延長線,①、②車道上的機動車應當停車讓行。
情況六:交叉路口右轉車輛
《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遇到有行人通行時,應當停車讓行。在有多相位信號燈的路段,紅燈亮時,右轉彎車輛也不得通行。
行人步入斑馬線,車輛行經交叉路口轉彎時,右轉車輛必須讓行。
情況七:交叉路口左轉車輛
另外,還有幾個重要問題!
開車緩慢通過是否算禮讓?
交警答疑:不算讓行,同樣處罰。在實際生活中,許多車主在沒有信號燈的路口看到行人後,往往選擇緩慢通行,一邊觀察是否會撞到人,一邊緩慢通過斑馬線。
雖然這類行為有避讓行人的舉動,但是卻沒有做到禮讓的原則,屬於明顯的與行人爭道現象。
在道交法中,禮讓與避讓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即便行人存在翻越護欄、闖紅燈等違法行為,在法律上都要求機動車必須避讓。而禮讓則是必須保持行人的優先通行權。
行人不走斑馬線,橫穿機動車道,是否要禮讓?
交警答疑:禮讓斑馬線涉及到兩種交通參與者,即機動車和行人,行人同樣具有遵守交通法規的義務。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行人通過馬路,如果不走過街設施,就應通過人行橫道,沒有人行橫道時,應該觀察左右車輛,確認安全後通過;
行人在沒有人行橫道的情況下通過機動車道時,不得突然加速倒退或中途折返。
行人不能隨意橫穿機動車道,是保證機動車的正常通行,而在人行橫道上,行人則應得到機動車的禮讓。
網友支招:別隻是讓司機“看著辦”
@清風傳奇:行人和車輛都應該遵守交通規則,如果都不遵守規則,何談禮讓?
@春麗:我非常支持禮讓行人,但受不了前車因為禮讓行人,一腳剎車停住,後車措手不及。既然這個規定是好的,就要完善起來。
@房清江:禮讓斑馬線還應置身於城市交通功能體系來考慮,城市需要儘可能實現行人與車流的分離,增加過街天橋、過街地下通道等設施的比例,減少道路斑馬線的設置,提高行人通行的安全性,減少車輛禮讓對通行效率的影響。
儘管司機們“牢騷”很多,但越來越多的車在斑馬線前主動停下了!一處沒有紅綠燈的路口,一位腿腳不便的行人走上斑馬線,雙向6車道數十輛車先後停下靜候。
車讓人,人守規
司機停車禮讓過街行人
行人快速通過回禮司機禮讓斑馬線
你做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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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讓人,讓出一份文明
人讓車,讓出一份安全
車讓車,讓出一份秩序
人讓人,讓出一份友善
曾經
有人把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
叫馬路對面
有人把斑馬線叫“生死線”
每次路過都是心驚膽顫
還好,這一切正在改變……
為進一步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規範機動車、“三小車”行車秩序,鄖西交警大隊認真貫徹上級相關要求,統籌謀劃,堅持常態化的開展
“不禮讓斑馬線”專項整治工作見成效。僅9月份,全隊共查處機動車不禮讓行人違法行為52起,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違法行為96起,不禮讓駕駛人培訓10人。
10月5日,市交管局下發《關於全市9月開展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治理整治工作的通報》(十公交字[2018]124號),該大隊取得了9月份此單項考評綜合排名“在全市公安交管系統(六縣一市)第二”的佳績。
一、深入轄區機關、企業、學校、社區督促落實交通安全監管責任,推動交通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監督,使文明出行逐步成為廣大市民的自覺行動。
9月9日,城區中隊組織警力16人,在城區現場查處私裝遮陽傘並拆除10個,教育機動車、行人安全禮讓40人次,暫扣車輛30臺。
二、將“機動車禮讓斑馬線”行為列入駕駛員營運規範和日常考核,進一步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文明意識,教育廣大駕駛員在“機動車禮讓斑馬線”活動中發揮帶頭、示範效應,形成“車讓人、人讓車”的文明之風。
目前,已與縣萬通公司、傑銳達公司、騰達出租車公司、城市公交公司286名駕駛人簽訂《禮讓斑馬線承諾書》286份。
三、總結前期開展“不禮讓斑馬線”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成果,同時邀請師生、法律界人士走進警營,共同暢談機動車禮讓斑馬線對社會認知的新啟發、新體會,以其自身的感受,做文明禮讓的實踐者、踐行者。
目前,已開展座談4次,邀請50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座談,發表意見建議。
四、充分利用縣內鄖西電視臺、鄖西周刊、鄖西在線媒體記者隨警作戰,策劃開展“社會各界談禮讓,我為文明交通獻計策”系列活動的基礎上,聯合縣文明辦、團縣委、縣城管局,採用真人秀的形式。
以“車讓人、人讓車”為話題,開辦“紅綠燈”在線欄目,邀請社會各界人士參與話題討論,收到了良好效果。目前,已開展話題討論9次,邀請18名社會人士建言獻策。
雖然車輛已經駛入了斑馬線
但是對於前面通過的行人
他依然選擇了減速讓行
而並沒有去與行人搶道造成危險
蜀黍還是要給你豎一個大拇指
很多人可能意識不到
司機和行人間一個小小的動作
會給雙方帶來多大的影響
你禮讓過的那些人,會匆匆離開
但那種與陌生人瞬間交流的滿足感
會被彼此一直記住
陌生人之間的會意,真的很愉悅
斑馬線禮讓行人
約束了駕駛員的同時
也是在約束每一個交通參與者
需要的是行人與駕駛員之間的互相約束
對於駕駛員
交規對他們進行了約束
而行人
更應該受到道德的約束
獲得了保護並不代表擁有了“耍無賴”的權利
下面咱們來聊聊
《道路交通安全法》
關於機動車禮讓行人的具體規定
法律鏈接
不遵守交通規定禮讓斑馬線怎麼處罰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以下罰款。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雲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七十九條第(四)項的規定:行經人行橫道,未減速行駛的,處200元罰款,同時記3分。
3、《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雲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七十九條第(四)項的規定: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處200元罰款,同時記3分。
所以,如果您沒有“禮讓斑馬線”,將會面臨被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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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禮讓行人
大致需要遵循以下規則避讓
現在大家都知道,遇到斑馬線有行人,要停車讓行。但是,哪些情況下該讓,哪些情況又可以不用讓?什麼情況下會受到處罰?新老司機,你們都知道嗎?
情況一: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
行人步入斑馬線,第③車道車輛必須讓行,行人開始通過斑馬線,所在車道車輛和下一車道車輛必須讓行,行人到達中央綠化隔離帶或雙黃線,下一車道車輛必須讓行。
情況二: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道路中央有雙黃線或隔離欄,無綠化隔離帶,行人步入斑馬線,車輛必須讓行。
情況三:機動車、非機動車混行
行人步入斑馬線,車輛必須讓行。
情況四:無交通信號或斑馬線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情況五:道路中央有綠化隔離帶
道路中央有綠化隔離帶,當行人未跨越圖中綠化帶虛擬延長線,②車道上的機動車需要停車讓行,當行人跨越圖中綠化帶虛擬延長線,①、②車道上的機動車應當停車讓行。
情況六:交叉路口右轉車輛
《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遇到有行人通行時,應當停車讓行。在有多相位信號燈的路段,紅燈亮時,右轉彎車輛也不得通行。
行人步入斑馬線,車輛行經交叉路口轉彎時,右轉車輛必須讓行。
情況七:交叉路口左轉車輛
另外,還有幾個重要問題!
開車緩慢通過是否算禮讓?
交警答疑:不算讓行,同樣處罰。在實際生活中,許多車主在沒有信號燈的路口看到行人後,往往選擇緩慢通行,一邊觀察是否會撞到人,一邊緩慢通過斑馬線。
雖然這類行為有避讓行人的舉動,但是卻沒有做到禮讓的原則,屬於明顯的與行人爭道現象。
在道交法中,禮讓與避讓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即便行人存在翻越護欄、闖紅燈等違法行為,在法律上都要求機動車必須避讓。而禮讓則是必須保持行人的優先通行權。
行人不走斑馬線,橫穿機動車道,是否要禮讓?
交警答疑:禮讓斑馬線涉及到兩種交通參與者,即機動車和行人,行人同樣具有遵守交通法規的義務。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行人通過馬路,如果不走過街設施,就應通過人行橫道,沒有人行橫道時,應該觀察左右車輛,確認安全後通過;
行人在沒有人行橫道的情況下通過機動車道時,不得突然加速倒退或中途折返。
行人不能隨意橫穿機動車道,是保證機動車的正常通行,而在人行橫道上,行人則應得到機動車的禮讓。
網友支招:別隻是讓司機“看著辦”
@清風傳奇:行人和車輛都應該遵守交通規則,如果都不遵守規則,何談禮讓?
@春麗:我非常支持禮讓行人,但受不了前車因為禮讓行人,一腳剎車停住,後車措手不及。既然這個規定是好的,就要完善起來。
@房清江:禮讓斑馬線還應置身於城市交通功能體系來考慮,城市需要儘可能實現行人與車流的分離,增加過街天橋、過街地下通道等設施的比例,減少道路斑馬線的設置,提高行人通行的安全性,減少車輛禮讓對通行效率的影響。
儘管司機們“牢騷”很多,但越來越多的車在斑馬線前主動停下了!一處沒有紅綠燈的路口,一位腿腳不便的行人走上斑馬線,雙向6車道數十輛車先後停下靜候。
車讓人,人守規
司機停車禮讓過街行人
行人快速通過回禮司機禮讓斑馬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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