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日實施的新《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流程圖!

公安部146號令,也就是新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將在今年的5月1日正式實施。這部規章裡面,將《刑事訴訟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及公安部的《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等規章內容充分地結合了進去,使得公安部的各種規章之間的協調性在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中顯得更統一、協調了。

木林在學習過程中,將該程序規定按自己的思路整理成了流程圖,拿出來和朋友們分享,希望能夠對關注木林隨筆的朋友們有所幫助。

對於這個程序規定,木林在製作時,主要從以下五個方面進行了思考和製作:

一是,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是否會報警,是不是需要報警,沒有報警後能不能再報警,報了警後可能會出現哪些情況,會向哪個程序發展。

2018年5月1日實施的新《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流程圖!

二是,交警到達現場以後,在現場調查過程中需要完成了主要工作內容。

2018年5月1日實施的新《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流程圖!

三是,對於一般程序調查處理過程中,很重要的一件事情,那就是檢驗鑑定,這也是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很重要的一項專業工作,它對未來事故責任認定的影響很大。

2018年5月1日實施的新《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流程圖!

四是,對事故認定書出具的流程,根據程序規定進行了詳細解讀,特別是在收到事故認定書後三日內如果當事人不提出異議,申請複核,那麼對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救濟就只剩下法院在事故損害賠償中幾乎不可能改變的改變,這一點在交通事故中特別重要。

2018年5月1日實施的新《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流程圖!

五是,對於生效的事故認定書或者交通事故證明(大家千萬不要小看這個事故證明,它是一些當事人申請工傷保險的重要證明,也是當事人的損害事實與交通事故有關係的法定證明,木林在以後的文章中將會給大家推薦一些在民事賠償訴訟中這一方面的例子),當事人通過怎樣的方式來獲得賠償和補償,這裡面大家也能看到,除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是終局的以外,其他的如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公安交管部門的調解,都是可以互換、互補的,這也拓寬了民事賠償解決的途徑。

2018年5月1日實施的新《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流程圖!

對於這些流程圖,木林是通過WORD製作的,方法是通過:

一是,插入文本框,在文本框中設置字體、字體大小、字符間距和段落,隨後對文本框的格式進行設置。

二是,插入形狀和其實也就是這些不同的箭頭,並對箭頭的格式進行設置。

三是將文本框箭頭進行組合、取消組合等綜合操作,最後就形成了這種流程圖。

朋友們從我製作的這五幅照片也能看得出來,我的水平也是越來越好,圖文也是越來越美觀,這就是一個熟練的過程。如果有喜歡的朋友,可以自己試一下。

當然了,這五幅流程圖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也是費了不少心思的,從構思到完成,經歷了大概一個月的時間。為了製作這五幅流程圖,木林也是化了不少的功夫,特別是對新《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公安部146號令)也認真地進行了研讀,也進行了很多的思考,畫了不少的草稿。比如:

2018年5月1日實施的新《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流程圖!

(第一幅圖的一個初稿)

2018年5月1日實施的新《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流程圖!

(第一幅圖的另一個草稿)

2018年5月1日實施的新《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流程圖!

(第一幅圖未來還想再繼續補充完善的一個草稿)

2018年5月1日實施的新《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流程圖!

(第二幅圖的一個草稿)

2018年5月1日實施的新《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流程圖!

(第三幅圖的一個草稿)

2018年5月1日實施的新《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流程圖!

(第四幅圖的一個草稿)

2018年5月1日實施的新《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流程圖!

(第四幅圖的另一個草稿)

2018年5月1日實施的新《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流程圖!

(第五幅圖的一個草稿)

木林製作的這個流程圖的內容還不是很完善,因為沒有將新《事故處理程序工作規範》等文件內容結合進入,還沒能做到更進一步的細化,這也是下步需要重點完成的工作。

感謝大家對木林隨筆的特別是木林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筆記系列文章的關注,如果有需要該流程Word文檔的朋友,請在留言內將您的郵箱地址附上,木林會抽時間給您發送的(因為工作原因,抱歉不能在第一時間給您,還請見諒!),大家共同學習,共同提高。

如果您還有更好的流程圖,也請您毫無保留地發給木林(郵箱:[email protected])學習。

這是木林的第二十七篇學法筆記,主要是一種思路,拿出來分享,希望能對一些朋友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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