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三毛流浪记,这是深圳打工被骗记

深圳打工被骗记

文|老伙计


2005年11月初从桂林去深圳找工作,在近两个月的时间里,被骗了三次。

第一次被骗

这不是三毛流浪记,这是深圳打工被骗记

本人来深圳的翌日就赶往深圳最大的人才交流市场——八卦岭人才大市场找工作。由于初来乍到,走了很多冤枉路,中午时分才赶到那儿,几个现场招聘大厅都关了门。只见围绕人才市场的人行道两边都摆满了工厂、公司招聘人马的广告牌。许多人在看这些招聘信息,我也一路走马观花浏览这些招聘广告。结果一则招聘某分厂党支部书记的信息把我给吸住。我一看自己正合招聘条件,而且该公司地点又离此不远(大约一公里),心想不妨去试试。

我按图索骥找到设在新西湖宾馆11楼1116室的帝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办事处。办事处马主任热情接待了我,在看完我事先准备的简历和问话后,马主任比较满意,要我第二天的上午10:30到本公司来报到,去公司第六分厂任党支部书记,月薪8500元,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月薪6500元。谈话结束时,他一再强调,由于工厂是统一按领导职务分配伙食标准,希望我一次性带足一个月伙食费750元。

这么快找到如此好的工作,我高兴得一个晚上都睡不着觉!八千五呀,这是怎么样一个数字,是我在桂林做牛做马一年的收入啊。

第二天上午我早早就来到了帝森科技有限公司,马主任对我的早到非常赞赏。并愉快地与我签订了试用合同(一式两份),盖完公章签完字后,他要我交750元生活费。此时我多了一个心眼,说身上只有300元钱,希望余下的从本月工资里扣除。他爽快地同意了。他将我那份的试用

期合同与到第六分厂任职的介绍信及用餐证明用针别在一起,说到第六分厂交给主管厂长。接着,他又打电话联系了主管厂长,并将电话交我让我与主管厂长说话,主管厂长在电话那头十分客气,说他们厂非常欢迎我等等。

与主管厂长通完电话,马主任叫我自行去设在龙岗爱联工业区的第六分厂。然后他叫一青年送我下楼去车站乘车。在下楼的过程中,该青年极力与我套近乎,说马主任很辛苦,为我安排了这么好的职位,我应该感谢他一下。在我们路经楼下一小卖部时,他说我是不是买两条烟由他拿去帮我谢谢马主任。我犹豫了一会还是没买。结果他就很不友好地说,“兄弟你太不够朋友!”就将我撇在公车站自顾自地走了。

我乘366路用了近两个小时到达龙岗爱联工业区,联系了姓熊的主管厂长(电话是137···077),熊厂长在电话里非常热情,希望今后工作上多多关照之类的话,然后他又安排办公室李主任来接我。

我左等右等,20分钟后等来了一个30来岁的后生,他领着我东走西撞一阵,最后进了一个住宅小区,上了一栋楼的五楼,又进了该楼的502室。进屋子里一看,除了一张长沙发和一张办公桌外别无他物。沙发上坐着两个令人一看就不舒服的小青年。

一进门那李主任与我喧寒客套一番,就问我要马主任给准备好的那三样东西,他看完顺手就放进了办公桌里。说我还有450元生活费未交,并说事不凑巧,他们的佘总外出办事,熊厂长在工厂很忙一时脱不开身,让我将行李放在这里,今天先回去,明天再来,顺便将生活费带来。此时我才猛醒自已掉进了皮包公司精心设计的陷阱。

我说行李也不多(只有一只手提袋),就不麻烦兄弟保管了。在我告辞出来时,那李姓小子还非常客气,吩咐一小青年送我下楼。我说不麻烦不麻烦。当我来到大街上时才终于嘘了一口长气。我得赶回新西湖宾馆找“马主任”算账!

从龙岗回深圳市区的路上,我连肠子都悔青了。回想这次应聘的前前后后每一个细节,真是破绽百出,可我还是被心中的那个“贪”字给蒙蔽了。

我在下午3点赶到所谓的帝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这里还在热火朝天地“招兵买马”。当我出现在“马主任”面前时,他故作惊讶状,“你这是怎么回事?”我走近他对他小声说:“我不想干了。”他足足看了我一分钟说:“好罢,你跟我们的张经理说说。”

“马主任”领我到另一个房间见到了一个满脸横肉的家伙后就接着干他的“正活”去了。于是,我就与 “张经理”交涉,5分钟后他就拉下了脸,原形毕露、十足地无赖。

“兄弟,实话对你说,我们就是骗你了,你怎么着?”接下来他说了一大通他们这些人在深圳是如何了得,不管白道黑道都能通吃,不然他们能这样明目张胆地在此地“干活”?

他的说话果真不假,我方才在路上时就给110报了警,但接警的人听说我被骗300元钱后就将电话转到辖区派出所,辖区派出所听我报警后说这事归辖区城管管,辖区城管还没听完我的电话投诉,就不耐烦要我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我又把电话打到劳动监察部门,结果他们又叫我打110报警。得,绕了一圈,我就像皮球一样又给踢回了原地。

“怪我傻,花钱买个教训?!”我盯着他一字一句地说,“兄弟就不怕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吗?”这“张经理”听我这么一说,一时楞在那里。他见我不是好吓唬的主,最后答应退200元钱给我,说他们曾经骗了别人上万元的钱,我这区区300元还不够他们兄弟塞牙缝。又说他们这一行也有游戏规则,到手的“银子”是不能全部退还的,就当我给他们兄弟一点茶水钱。也罢!100元钱在深圳这个物欲横流的城市简直连一餐像样的饭都吃不上。得,揣上那200元钱趁早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第二次被骗

这不是三毛流浪记,这是深圳打工被骗记

有了第一被骗的经历,我在找工作时就小心谨慎多了,凡是要交生活费、服装费、管理费的工作我一概连正眼都不瞧。但不管我如何提防,还是中了骗子们的圈套,这就有了我第二次被骗的经历——这个工作还是到正规的劳务市场找到的哩。

这天又来到八卦岭人才市场,花了10元钱进了一个现场招聘大厅。大厅里此时人山人海。在一家叫深圳网络购物联盟有限责任公司的招聘摊前,我站住了脚,对其中招聘业务经理产生了兴趣。将自己的简历递交了一份给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他看后要我等通知。

隔天,深圳网络购物联盟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来电,要我到公司与老总面谈。并告知了公司所在地。

我从罗湖区水库新村几乎穿越了深圳大半个城区赶到了位于南山区蛇口爱榕路景春大厦的这家公司。在景春大厦的21层,从林林总总、五花八门的公司中东问西探好不容易才找到这家公司。走进公司是一间约100平米的办公大厅,在大厅里中间是走道,两边是用一米多高的花条玻璃隔成小间的办公区,每个办公区里都有十几位公司职员在电脑前忙碌。在办公厅的最里面,我找到了人力资源部的杨经理,杨经理又将我引到办公厅里面一间老总办公室,公司丁总与杨主任一起接待了我。经过一翻交谈,丁总拍板,说先让我试用一个月,双方先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底薪1800元+5%的业绩提成,试用期满签订正式合同,底薪2800元+5%的业绩提成,包住。

这样,我在当天就到该公司位于宝安区上川一路的办事处上班。该处有两个男员工,一个姓孙,湖北人,另一姓唐,湖南人,都是当年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这家公司上班还不到一星期。办事处设在一间装饰得相当简单的当街门面里,壁架上只摆着小量样榜商品。一张办公桌上有一部转真电话,仅此而已。晚上三个大老爷们就挤在办事处里间打地铺。

该办事处的工作范畴就是负责宝安区客户的订购业务,不经手客户的订购资金,客户直接通过银行汇款到公司账号。送货也是通过邮寄到达客户手中。因此,我们每天的工作就是接待客户的到访和回答客户的咨询电话。尽管每天工作的时间很长(从清晨五六点到晚上十一二点都有咨询电话),但工作强度不大,有时一天也接不到一个电话,而且还比较自由,我们三个人谁有事打声招呼,出去一整天也无大碍。因此,工作不可谓不轻松,日子就这样过了十来天。

这些天,办事处陆陆续续接到许多本地客户询问电话,说他们订购的一款数码相机为何迟迟未到货的事。开始我们只是用邮寄环节出了问题或是货源不足来搪塞。总部对此事的答复是货源暂时供应不上。然而此事非但没有及时解决,反而愈演愈烈,每天接到这样的电话和到访的客户越来越多,甚至发展到周边的区域乃至全国各地。总部总是千篇一律的 “货源不足,耐心等待”的指示,让我们的工作既被动又无奈。

这天半夜2点,我们被急骤的敲门声惊醒。我们开门一看——我的妈呀!门外竞站着公安、工商、城管等一大帮执法人员。我们懵懂间就被请进了警车,到派出所才弄明白我们参与了一个诈骗团伙,用网络购物诈骗钱财。初步查明该团伙已诈骗客户资金上百万。团伙的几个主要头目一周前就卷款潜逃,警方正在大力追捕。天啦!这是怎么回事?

我们在派出所里被没完没了地审问,6个小时后才放了出来。幸亏我手上有与公司签订的试用合同,不然,我就是浑身是嘴,也难逃获罪的厄运。这仿佛是噩梦一场!“杨白劳”了半个多月不说,还平白无辜地摊上了6个小时的牢狱之灾。真是“人背运时,落片树叶也碰死你” !

第三次被骗

这不是三毛流浪记,这是深圳打工被骗记

为了不再一次上当受骗,我狠了狠心,花了100元钱请猎头公司帮找工作。结果还是事与愿违,又被骗了。

当天猎头公司就帮我联系到一家叫安华的文化传播公司,工作是做专职歌手。这也是我的本行(我来深圳前在桂林某厂子弟学校是音乐教师)。我当天就拿着猎头公司的介绍信找到了设在同乐大厦23层的这家公司。

这家公司办公点实际上就是设在一个三室两厅的户型里。负责接待我的是一位满头长发一脸斯文30岁左右的小白脸。他见我拿着猎头公司的介绍信非常之热情,为我倒水让坐。看了我的简历后,他说:“很好,我们公司正需要像你这样的专业人才。”接着他介绍了该公司经营的范围,主要是三大块:一是为深圳夜总会输送旗下歌手,二是为来深圳拍摄各电视剧的剧组输送群众演员和特约演员,三是为来深圳筹拍各种广告的单位输送MT。他让工作人员从里间拿出一台电子琴,要我露两手给他们瞧瞧。我也不好推辞,就坐到电子琴前自弹自唱了一曲《母亲》。一曲唱完,掌声也跟着响起。

小白脸当即就拍板与我签约。他一边恭维我一边说,“为了公司的发展与壮大,必须对签约演员及歌手加强管理,在签约的这一年中公司向演员及歌手征收每天一元的管理费,这也是对签约演员和歌手一点约束。”他接着说,“公司保证签约演员和歌手每月不少于30场演出,每场演出报酬30元至300元不等,这要看演出的情况而定。当然,这些保证是要在签约协议中明确规定下来的。”于是他要我交那365元的管理费。

此时我心里不免又产生的疑虑,但看到办公室墙上整板的宣传图片上有小白脸与各电视摄制组合影照及签约演员在电视剧里的演出照时,我又打消了疑虑。为了保险起见,我说身上只带了50元钱,能否先签约,容以后再补?小白脸爽快地答应了。签约的当天晚上就参加了一个电视剧的拍摄。这天下午5点钟,在公司主管张伟的带队下,我们一行20多人挤在一辆小面包车里从同乐大厦出发,赶往电视剧外景拍摄现场——福田梅林。

因为严重超载,怕被交警逮住,面包车不敢走大路,只好在深圳的小巷小道里绕来绕去。等两个小时到达拍摄现场时,我们这20多个如闷罐鱼似的群众演员已经虚脱。好容易喘口气,我们就被召集在一起点名,这时我一看,妈呀,安华公司今晚出动的群众演员竞多达七八十人。吃过公司统一订购的盒饭后,就按剧组要求分配的任务。我与20来个小伙子饰演该剧里的救援人员EMC,从头到脚换上一身黑色制服,然后就静等开拍。

今晚开拍的电视剧叫《非常24小时》,主演是在电视剧《亮剑》中演政委的何政军。剧组给每位群众演员一个晚上的报酬是50元钱,而公司要拿走每位群众演员20元钱的组织管理费。

我们这些群众演员成份构成也是五花八门,有农村来深圳打工的农民,也有大学刚毕业来深圳淘金的大学生,有在读的高中学生,也有机关上班的白领……他们有的与公司签了约,有的是被朋友拉来看新鲜的。反正剧组是按人头给钱,只赔一餐5元钱的晚饭,公司求之不得哩。

晚上8点拍摄正式开始。在一个拆迁小区的废墟上,我们这些群众演员开始走场。刚开始我还觉得挺新鲜,在三番五次没完没了重复地从废墟上往下抬“伤员”后,我才意识到演员这碗饭也不是那么好吃的。你看那个执行导演,拿着个扩音器满头大汗地跑上跑下,嗓子都喊哑了。

就这样,从晚上8点开始到凌晨1点结束,我们这些群众演员像猪一样被“驱赶”着在废墟上来来回回地跑上跑下,好容易盼到一组镜头在导演的OK声中通过了,换一个场地,下一组镜头又马不停蹄地开始了。

接下来的几个晚上,我都参加了这部电视剧中群众演员的拍摄。与演友们相处一久,也就从他们口中了解到安华公司的一些鲜为人知的内幕:安华公司的老板实际上是区文化局的头面人物的小舅子。每天在公司上班的经理、主管都是老板手下的马仔,也五凑六合雇来的。每年到深圳来拍电视、广告的剧组成百上千,文化主管部门能不从中分一杯羹?公司老板就是靠榨取我们这些群众演员血汗钱发大财的。

由此,我产生了打退堂鼓的念头。于是就跑到猎头公司要求他们为我另找工作,结果猎头公司非但没有答应我的要求,反而还臭骂我一通,说我已与安华公司签约,就算已经帮我找到了工作。我与安华公司毁约那是我自己的事,与他们无关。要另找工作,可以,再交100元。你看,100元就这样打了水漂!

然而,安华公司对安排我到夜总会唱歌的事却推三阻四,并不落实,每天仍要我参加电视剧中的群众演员拍摄工作。无奈之下,我也只好接着干。这样,我就在《非常24小时》、《色拉青春》、《绝对渗透》等剧中饰演了不下20次的群众演员。然而,到发工资时却没有我的份,原因是我与公司签约时没交足管理费。我说我参加拍了20次群众演员,以每次30元计也有600元钱,扣除管理费也有两百多元。公司竞蛮不讲理地说,每次拍摄往返的交通费和餐费加起来,这点小钱还不够哩。

天!我这10多个夜晚累死累活又成了“杨白劳”!我这个气呀,这个恨呀,真是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在安华公司我差点拔出防身的刀子杀人。最后在安华公司给了我200元劳务费后才了结此事。看来这安华公司也呆不下去了。

我身上带的3000元钱也将告罄(幸亏这段时间还是住在小妹家里),这200元钱正好买一张回桂林的车票。第二天,也就是2005年12月28日我踏上了回家的汽车。就这样,我结束了到深圳的打工梦,很不光彩地当了逃兵,从深圳带着一颗受伤的心,灰溜溜地回到了桂林。

今天,我才深刻理解那句“远走不如近爬”的俚语。才知道“深圳并非遍地有黄金”这句话不是虚妄。

难怪有人戏说:

在深圳大街上汽车碰死10个人,有9个是老板,最后1个是经理。

在深圳每天有100个公司成立,有99个公司倒闭。

只有亲身体验了,才知道以上这些话并非奇闻。

最后,借用一位作家写去美国的一句话送给想去深圳打工的朋友们——

想进天堂,你去深圳!

想入地狱,你也去深圳!

十三年过去,成熟的深圳应该比以前好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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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三毛流浪记,这是深圳打工被骗记

作者

老伙计,本名罗龙辉,农家子弟,音乐师范科班出身。爱好诗词歌赋、散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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