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史之「清廷宣戰11國,封疆大吏集體抗旨」

讀罷晚清民初之歷史,不免讓人有這樣一種感覺:各省政權似乎早已獨立。自武昌起義、護國運動、護法運動、再到中原大戰,各省之獨立行事習以為常。

趣史之“清廷宣戰11國,封疆大吏集體抗旨”

如武昌起義勝利後的短短兩個月內,湖南、廣東等十五個省紛紛宣佈脫離清政府宣佈獨立。

趣史之“清廷宣戰11國,封疆大吏集體抗旨”

再如1915年12月袁世凱稱帝,唐繼堯、 蔡鍔、 李烈鈞等在雲南宣佈獨立,隨後南方其他各省亦紛紛宣佈獨立。

趣史之“清廷宣戰11國,封疆大吏集體抗旨”

中原大戰,隨已形成軍閥派系、黨系之勢力,但很多地方勢力也都是以省級為單位形成的地方性割據政權,如李宗仁之廣西、馮玉祥之陝西、閻錫山之陝西、張學良之黑吉遼。那麼,清末民初這種地方割據之勢始於何時呢?

這裡不得不提清末一個重要歷史事件——東南互保。

趣史之“清廷宣戰11國,封疆大吏集體抗旨”

此事起因是1900年前後的庚子拳亂(又稱義和團運動)。戊戌變法失敗後,慈禧太后廢除了光緒皇帝嘗試推行了103天的新政,並將光緒帝幽禁。慈禧欲廢舊立新之事遭到各國公使的一致反對。外國公使們在拒絕承認中國新皇帝的同時,向慈禧提出了一個他們更加關心的問題,他們聯合照會清政府,要求其馬上宣佈鎮壓兩個反對外國人的秘密社團, “義和拳”和“大刀會”。

趣史之“清廷宣戰11國,封疆大吏集體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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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史之“清廷宣戰11國,封疆大吏集體抗旨”

趣史之“清廷宣戰11國,封疆大吏集體抗旨”

此時,東南各省之總督對於清廷及主戰派對西方列強、義和團之態度並不認同,因為這些人(李鴻章、劉坤一等)很多是洋務運動的代表人物,深知西方列強船艦利炮,在清政府尚未向各國宣戰時,兩江總督劉坤一(湘軍舊將)、湖廣總督張之洞(與湘軍、淮軍關係密切)、兩廣總督李鴻章(淮軍代表)、鐵路大臣盛宣懷(與李鴻章關係甚佳)、山東巡撫袁世凱(淮軍舊部)、閩浙總督許應騤(族叔曾與湘軍共事)等即商議如何保存東南的穩定,避免列強有藉口入侵;同時密議:一旦北京失守,光緒帝、慈禧太后掛掉,當改建共和,由李鴻章作大總統。

趣史之“清廷宣戰11國,封疆大吏集體抗旨”

1900年6月21日,清廷以光緒帝名義,向英、美、法、德、意、日、俄、西、比、荷、奧十一國同時宣戰。

當時宣戰詔書下至各地方時,鐵路大臣盛宣懷下令各地電信局將清廷召集義和團民及宣戰詔書扣押,只給各地督撫觀看,並且電告各地督撫,不要服從此命令。而李鴻章時任兩廣總督,聞此訊,覆電朝廷:“此亂命也,粵不奉詔”,此一電報也鼓勵了東南各省督撫。時局日益糜爛,湖廣總督張之洞隨後提出“李鴻章大總統”方案:一旦北京不保,就共同推舉李鴻章出任中國“總統”以主持大局,李鴻章幕僚劉學詢並去信孫中山謂:“傅相因北方拳亂,欲以粵省獨立,思得足下為助,請速來粵協同進行。”

劉坤一、張之洞於6月26日,以上海道道員餘聯沅為代表,邀約各國駐上海領事商訂所謂《東南互保章程》九條。主要內容為:

一、上海租界歸各國共同保護,長江及蘇杭內地均歸各督撫保護,兩不相擾,以保全中外商民人命產業為主。

二、上海租界共同保護章程,已另立條款。

三、長江及蘇杭內地各國商民教士產業,均歸南洋大臣劉坤一、兩湖總督張之洞切實保護,並移知各省督撫及嚴飭各該文武官員一律認真保證。現已出示禁止謠言,嚴拿匪徒。

四、長江內地中國兵力已足使地方安靜,各口岸已有的外國兵輪者仍照常停泊,惟須約束人等水手不可登岸。

五、各國以後如不待中國督撫商允,竟至多派兵輪駛入長江等處,以致百姓懷疑,藉端啟釁,毀壞洋商教士的人命產業,事後中國不認賠償。

六、吳淞及長江各炮臺,各國兵輪不可近臺停泊,及緊對炮臺之處,兵輪水手不可在炮臺附近地方練操,彼此免致誤犯。

七、上海製造局、火藥局一帶,各國允兵勿往遊弋駐泊,及派洋兵巡捕前往,以期各不相擾。此軍火專為防剿長江內地土匪,保護中外商民之用,設有督巡提用,各國毋庸驚疑。

八、內地如有各國洋教士及遊歷洋人,遇偏僻未經設防地方,切勿冒險前往。

九、凡租界內一切設法防護之事,均須安靜辦理,切勿張皇,以搖人心[6]

隨後,劉坤一、張之洞、李鴻章、閩浙總督許應騤、山東巡撫袁世凱、浙江巡撫劉樹棠、安徽巡撫王之春和廣東巡撫德壽(往後李鴻章北上議和,由德壽署理兩廣總督兼廣東巡撫),即和各參戰國達成協議,稱東南互保,另外陝西巡撫端方、四川總督奎俊雖然沒有加入東南互保,但是亦是支持東南互保。他們稱皇帝敕令是義和團拳民脅持下的“矯詔、亂命”,“亂命”一詞是李鴻章精心選擇的政治術語,李鴻章深知“若不量力而輕於一試,恐數千年文物之邦,從此已矣”,故稱“此亂命也,粵不奉詔。”,在東南各行省違抗“支持義和團”的命令,以為“亂民不可用、邪術不可信,兵釁不可開”“無論北方情形如何,請列國勿進兵長江流域與各省內地;各國人民生命財產,凡在轄區之內者,決依條約保護。”

以上史稱“東南互保”。東南互保得以實現的基礎在於,隨著清末洋務運動發展,各省級地方勢力已逐漸取代清廷成為政軍財掌權者,其代表的改革派在地方,尤其是南方各省逐漸取代傳統派勢力。“東南互保”後,一方面,它有效的避免了將南方各省拖入與西方列強的戰爭泥潭,將戰爭損失降至很小。另一方面,此事件也代表這清末地方各省之割據勢力已形成,乃後續民國幾次大事件背後力量之始也。

趣史之“清廷宣战11国,封疆大吏集体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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