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峯法院夯實集約化審判工作機制 推動民商事案件提質增效

近年來,魚峰法院積極創新審判模式,科學整合審判資源,以繁簡分流為有機載體,通過司法資源的優化配置、合理集中,構建全面立體高效的集約化審判工作機制,不斷提高司法資源利用效率,促司法效益提升。近日,該院黨組書記、院長羅金新根據集約化審判工作機制,對17件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案件進行集中審理,從開庭到庭審結束,整個審理程序僅耗時2小時,平均每件案件僅7分鐘,極大提高審判效率。

該院的做法:一是簡易案件的集中審理。按照繁簡分流的思路,立足案件類型、適用程序等多個角度,從實體和程序兩個層面合理界定適用速裁審理機制的條件,建立多層次案件分流體系,實現簡案快審、繁案精審,推動簡易案件的集中審理,使簡易案件真正分流進入審判“快車道”,併為多數審判庭投入更多精力審理疑難複雜案件創造條件。2017年,魚峰法院六個速裁團隊收案2418件,結案2188件,結案率達到90.49%。二是類型化案件的集中審理。將集約化管理與專業化審判相結合,按照專業化審判的思路,推動類型化案件的專業審理,並通過推廣要素式庭審等方式提升審判質效。魚峰法院對6個速裁團隊進行細化分工,針對法官的特長及優勢,分為商事類、商品房買賣類、物業糾紛類等3個專業速裁團隊、2個綜合速裁團隊及1個訴前調解團隊。專業化速裁團隊通過閱覽起訴狀、答辯狀、提交證據等卷宗材料,在是否適宜速裁及集中審理進行可行性分析和效果評估後,對審判流程進行集約化管理,對簡單案件統一排期開庭,同一時段連續開庭,對集團案件實行“三集中”即集中送達、集中審理、集中宣判。三是案件裁判標準化。

積極建立標準化裁判機制,統一裁判尺度。制定類型案件的統一裁判標準、建立疑難案件會商制度,通過與關聯單位召開聯席會議、聯合出臺文件等形式發佈多個審判參考。加強改判案件的分析點評工作,對上級法院發改的全部案件進行分析點評。進一步完善參考性案例制度,通過定期召開專業審判工作會議、研討會等方式,加強與上級法院的業務溝通和學習,確保裁判尺度統一。四是審判輔助事務管理集中化。魚峰法院積極構建面向社會的一站式綜合性訴訟服務中心,集約化開展訴訟引導、立案登記、訴訟退費、財產保全、文書送達、司法鑑定、涉訴信訪等輔助性事務,實現審判核心工作與輔助性事務分離,把法官從事務性工作中徹底解放出來。成立文書送達組,配合協助業務部門加大直接送達力度,合理藉助外部資源,委託郵局、快遞公司進行第三方送達,提高送達效率。加強文書打印、卷宗裝訂、掃描錄入等非審判團隊親為必辦的輔助事務集約化管理,整合力量,節約司法資源,提高整體效能。

(魚峰區法院 林蘭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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