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峯法院深夜執行 法官巧用微信轉帳促案結

魚峰法院深夜執行 法官巧用微信轉賬促案結

魚峰法院深夜執行 法官巧用微信轉賬促案結

7月14日星期六晚9時,柳州市魚峰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順利執行回款4630.23元,了結一起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

柳州市某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與傅某因物業服務合同糾紛訴至魚峰區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傅某向原告柳州市某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支付物業費、路燈費、垃圾費及案件受理費等各項費用共計4197.33元。判決生效後,傅某遲遲不履行其應盡的法律義務,該物業服務有限公司遂向魚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唐盛美承辦此案,第一時間按照申請人提供的電話號碼聯繫被執行人傅某,但電話始終處於無人接聽狀態。於是,唐法官根據文書中的地址上門查找傅某,發覺傅某的兩套房屋已出租給他人居住,法官再三向租戶詢問傅某的具體住所,才知傅某有多套住房,具體住所也不清楚,法官只能無功而返。回到法院,唐法官再次向申請執行人詳細瞭解傅某的具體情況,大概確定傅某的具體住所,於7月14日晚9時左右,在傅某所出租的房屋的同一層樓另一個房屋找到了正在吃晚餐的傅某。經過唐法官釋法析理,分析利弊,並宣傳了法院當前的強硬執行舉措,傅某最後表示願意積極配合法院的工作,並當場支付完所欠的所有費用。但此時申請執行人出差外地不能馬上趕到現場,按法律規定執行款也不能直接交到執行法官手中,後來唐法官想到了當前微信轉賬方便快捷的特點,就讓傅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將錢轉到法院訴訟費微信支付賬戶,第二日到法院領取相關的繳費憑證,這樣一來既能快速的執行回款,又能避免執行程序不規範問題,以創新的執行方式,在最短時間內順利執行結案,最大程度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魚峰法院 覃麗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