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還手機卻遭失主搶劫,真相是什麼?

“我把撿到的手機還給失主,本想得到點‘好處費’,沒想到大老遠跑來,不僅好處費‘泡湯’,而且還被失主和其同伴搶劫毆打。”去年10月份,賈先生就遇到了這樣的奇葩事,來看看事實是怎麼樣的?

歸還手機卻遭失主搶劫,真相是什麼?

90後小夥袁長江和許彪是老鄉,中學畢業後兩人相約來上海打工,分別就職於兩家麵館。去年十月份的一個週末,忙碌了一週之後,兩人在小餐館聚餐並喝了酒,之後去網吧打遊戲放鬆。未久,袁長江發現自己的手機沒了蹤影,於是求助於許彪,許彪用自己的手機打了過去,沒想到竟然接通了。

接電話的人是賈先生,當天晚上他在路邊撿到了袁長江遺失的手機,夜深人靜,行人稀少,賈先生便臨時收起了這意外之財。電話裡,雙方“談妥”了歸還手機的2000元好處費,並“爽快”地約定了見面時間及地點。

歸還手機卻遭失主搶劫,真相是什麼?

凌晨一點,雙方準時來到了建行某網點處,賈先生如許、袁所料,隻身一人來還手機,赤裸裸“單刀赴會”。見面後,賈先生如約歸還了撿到的手機,然而讓他沒有料到的是,對方非但沒有給他“好處費”,反而提出與手機一塊丟的還有裝著4000元現金的錢包,並以拳頭相威脅讓他即刻歸還。

驚慌失措的賈先生堅持表示自己沒撿到錢包,但是身材瘦小的他實在不敵兩位青年的拳打腳踢,不一會兒便被強行拖到附近一個小花園內。之後,許、袁兩人以賈先生私藏了錢包為由對其強行搜身,搶走了賈先生的手機、掏空了錢包裡的900餘元現金,後又擔心吳先生報復,兩人便拍下賈先生的身份證進行威脅,讓賈先生將不夠4000元的部分錢款打到袁長江卡上,否則會找上門來。

歸還手機卻遭失主搶劫,真相是什麼?

作案之後,許彪和袁長江二人慌忙跑開了現場,趁著酒勁,竟徑直去了某髮廊花費650元嫖娼、50元打車,剩下的200元歸袁長江,搶到的手機歸許彪。

搶劫者逃逸之後,深夜被打又被搶的賈先生拖著青腫的身體踉踉蹌蹌地回到家,第二天一早才去派出所報案。經鑑定,賈先生受傷程度為雙眼挫傷、左小腿軟組織傷。警方經過對事發地點監控以及附近網吧的排查,在幾天之內便鎖定了袁長江和許彪,並將二人抓獲。

法院經過審理查明,被告人許彪、袁長江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結夥以暴力、脅迫方法劫取他人價值1500餘元的財物,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且系共同犯罪,應予處罰,檢察院指控以搶劫罪追究其共同犯罪的刑事責任罪名成立。

法庭之上,許彪提出是袁長江事先告訴他遺失的皮夾內放有準備匯給家人的4000元,所以他才幫助袁長江強行向賈先生索要遺失錢款。然而經過調查,袁長江對許彪的說法卻予以否認,並始終穩定供述其外出前曾告知過許彪其皮夾內只有100餘元,而且許彪在偵查階段曾經供述稱其外出前問過袁長江,並得知袁長江身邊只有100餘元,當袁長江告訴他被害人皮夾內有錢時,他臨時起了邪念,想從對方身上搞錢。因此,許彪的當庭辯解與事實不符,法院不予採信。

歸還手機卻遭失主搶劫,真相是什麼?

法院綜合本案的犯意提起、行為實施、贓物支配等情,認定兩名被告人作用相當,但結合兩人的認罪態度,予區別量刑。最終依法判處袁長江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千元,判處許彪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千元。兩被告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依法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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