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女子持刀砍傷幼兒園小朋友,路人上去制止砍死行兇者,會擔責嗎?

飛翔的音阿子


如果真的有路人去制止砍死行兇者,絕對不用承擔責任,這是在挽救那麼多孩子的生命,在這個危急時刻,不管是路人因為救孩子做出什麼事都不過分,凡事都有輕重緩急,正義的行動絕不會說還要自己承擔責任。當然這要歸屬法律條款的話,這應該就歸屬於正當防衛的序列中,在我國刑法對於正當防衛的規定中要求:“對正在進行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但是這裡還有前提,就是如果說行兇者已經被治服,失去了反抗能力,那麼這個時候作為路人再打死行兇者,怕是就需要負法律責任了。不過是在行兇過程中制止無果失手將犯罪嫌疑人打死打殘,那麼就不需要承擔責任。


法律的界定範圍也是根據許許多多的案例已經實際需要而制定出來懲罰犯罪分子的,只要心是正的,為了維護正義,那就應該支持。在該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犯罪手段殘忍惡劣,給予幼兒園14名幼兒造成了傷害,這是不可饒恕的罪孽,情節極其惡劣,做法也是令人不寒而慄,假如這個時候有人出手維護了正義,挽救孩子而失手將該婦女砍死,那麼他的行為就應該是被值得肯定的。

每一起案件的發生,沒有那麼多假如,如果有假如,相信也不會發生這樣惡劣的事件,所以說一切假如都只是紙上談兵的一個馬後炮而已,並沒有發生這種假如。假如只是假如,已經發生的是事實,我們只是站在事實的角度去延伸假如。希望早日能讓犯罪分子得到應有的懲罰。同時也希望這些孩子能得到心靈的安慰,不要給孩子造成心理陰影。


珞珈評論社


重慶一魔女,幼兒園放縱,蛇蠍心毒辣,砍殺數兒童,幼兒送醫治,四名傷勢重,尚不知歹女,為何人發瘋?


警方己介入,案情調查中,無論因何故,均不該行兇。事件經曝光,全世界憤怒,若路人砍她,民眾會感動,正義戰邪惡,值得人歌頌。依法要問責,處治會放鬆。

如此惡毒婦,孽債罪惡重,必須嚴制裁,重判入牢籠。

幼兒園管理,安全有漏洞,相關責任人,失職錯種種,若要受處罰,你也得認同。


彩雲飛01


我覺得如果真發生這種情況,“路人”會被法院審判,但最終會被無罪釋放,就像崑山“反殺哥”一樣。

還記得今年八月份的崑山“寶馬紋身哥”被電動車主反殺的事件嗎?當時人們就對“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這兩個詞進行討論,最終電動車主被判無罪,他雖然把紋身哥殺死了,但仍屬於正當防衛範疇。

“正當防衛”在刑法中有解釋,“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其中“正在”兩個字非常關鍵,所以你的這個假設要分兩種情況:

  1. 此婦女正在砍殺小朋友、還在繼續砍的時候,完全有可能造成路人死傷,此時任何路人上去制止,致此婦女傷、殘、死,均屬於正當防衛,無須擔責;

  2. 此婦女已經砍完,站在路邊,或者坐在地上,無攻擊行為時,路人再致此婦女傷、殘、死,需承擔相應責任,具體得看法院如何判決。

這麼窮兇極惡的惡婦,用古代的話說真的是“人人得而誅之”,他沒有任何理由可以對幼兒園的小朋友行兇,路人去制止她,如果沒掌握好時機還有可能擔責,法律有時候真的很無情。

但法律也不能太無情了

整個幼兒園目睹這件事的小朋友,尤其是這十多個受傷的小朋友,他們的外貌、他們的心理陰影,恐怕這輩子都無法完全復原了吧,我覺得,就算路人制止她,將她打死,也應該判無罪,就算有防衛過當的成分,但不也有見義勇為、捨身救人的成分?誰知道惡婦還會不會再起來作惡?這年頭,不該鼓勵見義勇為?功過相抵,還是該判無罪,崑山“反殺哥”就是一個例子。

不過事實是現場制止的人並沒有怎麼打傷她,接下來她就等著法律裁決,我們等著公佈處理結果吧,死刑立即執行是她最好的歸宿。


平凡之旅


如果在女子行兇的時候,有路人上去制止並在期間砍死了她,需要擔責嗎?

無需擔責,發生這種慘劇急需英雄出手,但是具體情況還要具體看待。


如果當時有見義勇為的市民出現,可以認為他們在行使無限防衛權。

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對正在進行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不過,砍死行兇女子如果是發生在制止她行兇的期間,可以認定為正當防衛。如果行兇女子已經被制服,失去了繼續行兇的能力,周圍群眾因為氣憤上前砍死她,那樣的話恐怕是要擔責的。

我想有網友會提到於海明,不錯,崑山寶馬男被反殺事件的結局得益於網友的高度關注,還有就是監控錄像的佐證。所以,圍觀群眾的視頻取證很重要。

站在個人的立場上,我認為當時能夠挺身而出的人不僅不需要擔責,還應該受到表彰,這樣才能鼓勵更多的人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夜雨如書


是怎樣惡毒的人,才會對一群天真無暇的孩子施暴。

畜生,天底下最骯髒的畜生!

視頻裡幾個面部被砍的支離破碎、哭都哭不出來的小孩子呆呆地站立在那裡,血流過他們的小臉,茫然地看著這世間的一切……

那一刻,我的心好痛,揪心的痛,我都沒有再看下去的勇氣了。

可憐的孩子,我恨不能站立在你們面前為你們擋刀。被她砍死或者砍死她,我都無悔!

提筆胸中有千言,落筆化作一聲嘆!這或許是可以避免的一場悲劇。唉,孩子們,願你們早日走出陰影。


盛少聞天下


如果真有這樣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人士,將悲劇的影響降到最低,那麼學生家長會感謝這樣有俠義心腸的人士的,有關部門也會授予其見義勇為稱號的,只可惜兇手雖然被制服了,但還是有14個孩子受到了無辜的傷害!

根據公安機關的通報,39歲的劉某當時是持菜刀行兇,對於這種情況,符合刑法中關於無限正當防衛權的啟動條件,在劉某行兇時,如果有人能夠對其一招斃命,也是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的。

此案中,令人疑惑的是,幼兒園按照道理對人員進出的要求是比較嚴的,無關人員是不可以進園的,尤其是上課時間,但是劉某攜帶菜刀竟然就進去了,可見幼兒園的安全保障措施很不到位,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教育主管部門必須責令其進行停頓整改,並對相關人員進行問責!

而對於行兇者劉某,雖然沒人對其行使無限正當防衛權,但據說在被制服後也被群眾打得不輕,這完全就是其咎由自取,筆者現在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對此案進行重點辦理,從快從重將劉某繩之以法!


打虎拍蠅


我遇到這類事情.毫不在意的上前抱住她.或者和她拼命.我原意死去,也要救這些手無寸鐵.幼小的生命.我十分氣憤.當時的幼兒園的老師.為什麼不抱起受傷的孩子.還讓他們自己走?十分討厭這些老師。也應該受到懲罰!


麥子8409


重慶女子砍傷14名幼兒園孩子的事情刷爆了朋友圈,看到這條新聞的時候,我正在和一個三四歲的小朋友聊天(其實是在逗孩子玩)她咯咯的在笑。看著我眼前的這個小孩子,再看看屏幕上那些受傷的孩子,我內心感到很痛苦,到底是什麼讓這個瘋女人人不顧一切的去傷害孩子。

依我個人的看法我覺得如果該女子正在傷害孩子的時候有一位勇士上前制止的話是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這個時候能夠挺身而出的人一定是一個勇敢的,有正義的人。因為他拯救的是十四條孩子的性命,因為他保護孩子避免了傷害。令人感到遺憾的是,這樣的人只是我們虛構的一個角色,在這個事情中,最開始並沒有人站出來,阻止這個事情的發生。後來通過保安以及其他相關人員的出動才將這個惡魔制服。


當然還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兇者已經被制服的時候有人將行兇者殺害的話,那是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的。

這是大貓的一些看法,歡迎大家在文章下面留言評論!

大貓聊三農


我想說當時老師保安在幹嘛,怎麼會受傷十四個,一個婦女都制服不嗎?


禰演累了嗎硪眼累


除了自媒體報道了,正規的新聞媒體報了嗎?沒有?為什麼呢?在中國轉移注意力的方式就是這樣提問的。我們現在的交點應該什麼?是一個女的拿著刀,怎麼進的學校,怎麼就傷了14名幼兒後才被制服。有人說保安也是人,第一時間也要自己保命吧!我想告訴你的是,在沒有經過訓練的人對抗,手裡的武器就是一寸長一寸強,保安手裡都有個防暴叉。我就想問一下,發生事兒,那玩意就是讓你來接力嗎?一句話:這個是怎麼發生的(事情本身,不是這殺人魔),很多學校的保安就是一擺設。根本就沒有經過訓練,甚至連基本處理類似突發事件的能力就沒有。跟普通人一樣,只是穿了不一樣的衣服罷了。所以,我建議,保險公司應對學校在投保時進行評估,不達標的可以提高保費,甚至不給於投保。教育機構不給沒有投保學校開學資格。每學期開學一次評估,平時隨機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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