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吧欠費溜門撬鎖 躲入牀下罪責難逃

21歲的王甲與17歲的王乙是親兄弟,兩人從寧夏老家到北京打工。“工”沒有打好,兩人卻都染上了“網癮”。在拖欠網吧網費後,他們兩兄弟在昌平區各地溜門撬鎖九起。最終,在一次撬鎖盜竊時被發現,躲到了床下,但還是被抓獲。

王甲、王乙來京後也曾斷斷續續的打工謀生,但很快他們就無心工作了。原來,他們兩人痴迷上了上網,整日“泡”在網吧中游樂。

“只出不進”的網絡生活,使他們兩人把手頭的錢全部花光、經濟拮据,甚至還拖欠網吧主近兩百元的網費。為了籌集上網的費用,他們開始溜門撬鎖“以偷養網”。

他們連續“掃蕩”了三個村鎮的九戶人家的平房,盜竊了現金、手機、香菸、電腦顯示器、鍵盤、鋁合金建材等大量物品。這些盜竊來的物品,他們大部分予以變賣,所得贓款上網消費。在沒有錢上網的時候,他們還將四部盜竊來的手機押給了網吧老闆。

一天下午,兩人從網吧出來,又開始“籌集”上網“資金”。他們從牆頭翻入了趙某家的院子,剛進一間屋子,準備翻東西,就聽到了有人回來的聲音。兩兄弟迅速躲到了床下,趙某和女朋友到這個房間坐了一會也沒有發現躲在床下的兩兄弟。

兩兄弟從聲音上感覺到,趙某和女朋友從房間內離開,院子又恢復了平靜,就以為趙某和女朋友出門了。兩人鬆了口氣,從床下爬出來繼續翻找值錢的東西。找了一會,他們沒有找到任何“滿意”的東西,準備離開。

可是,剛從房間走到院子裡,王甲、王乙兩人就傻眼了。原來,趙某和他的女朋友並沒有離家出門,而是站在院子裡洗手。同時,趙某也看到了王甲和王乙,衝他們喊道:你們幹什麼?兩人先說是來找吃的,幾經追問才承認是來偷東西的。趙某報警後,民警將兩人帶到了公安機關。

最終,王甲和王乙因涉嫌盜竊罪被昌平區檢察院依法審查並提起公訴。

檢察官說法

本案是一起成年人與未成年人合夥實施犯罪行為的案件。本案中的未成年人王乙,考慮到其對自己行為的認識和控制能力與成年相比相對不完全,法律在對其進行量刑處罰時,將會對其從輕、減輕處罰。

另外,在辦理未成年人和在校大學生犯罪案件的過程中,特別是在他們實施的盜竊、搶奪、搶劫、敲詐勒索等這些財產類犯罪案件中,可以發現這些未成年人以及大學生犯罪的動因之一就是存在“不良嗜好”。他們或迷戀上網日常消費支出猛增,或是與同學、朋友一起學會吸菸但不敢向父母伸手要錢,或是購買奢侈品導致嚴重入不敷出。

這些未成年人和大學生受年齡以及生活閱歷的影響,統籌管理自己經濟和自我控制的能力差,在經濟出現問題的時候,極容易發生侵害他人財產的犯罪。

本案中的王甲、王乙兩兄弟就是因為沒有任何工資收入,但又嗜好上了到網吧“上網”,迫於上網費用的經濟壓力才開始了盜竊犯罪。

按照我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21條規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不得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本案中17歲的王乙按照規定本來不應進入營業性的網吧,但網吧為了錢卻給他開了綠燈。

因此,檢察官提醒網絡的管理部門,加強對網吧的日常監管,敦促網吧經營者對來上網人員進行有效身份證件登記,防止未成年人進入網吧引發犯罪等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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