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法院:成功執結一起280萬元的 股權轉讓糾紛案

2018年9月,湘西自治州保靖縣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股權轉讓糾紛案,被執行人陶某的280萬元股權轉讓款全部履行到位。

申請執行人劉某與被執行人陶某股權轉讓糾紛一案由保靖縣人民法院立案執行。在執行過程中查明,被執行人陶某在吉首大學張家界學院以深圳市禾田居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禾田居公司)持有7.845%的股份,後被該院依法凍結。

因陶某還有其他在執案件,2018年9月11日,湘西州中級人民法院組織各方共同協商,陶某表示自願將其所有的由案外人深圳市禾田居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代持的吉首大學張家界學院4.9%股權轉讓給案外人符某,所獲轉讓價用於償還債務。

兩案雙方當事人自願就股權轉讓及償還債務事宜達成協議,陶某的2080萬元股票轉讓款,由案外人符某轉賬到人民法院賬戶,其中280萬元用於償還劉某債務,1800萬元用於償還建合公司債務。

9月19日,保靖法院成功收到280萬元執行款,由於該股權轉讓糾紛案中的申請執行人劉某,同時系吉首、花垣法院多案的被執行人,按照吉首市人民法院、花垣縣人民法院下達的提取裁定,該院依法配合,將該項執行款全部撥付至兩家法院。

“決戰執行難戰役”從來就不是單打獨鬥的,湘西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各縣市法院齊聯動、共配合,不斷形成破解執行難強大執行合力,更加高效、有力的維護了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

文章出處:執行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