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竺:重特大疾病保障機制應上升爲法律

新京報快訊(記者 王姝)10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六次會議分組審議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草案時,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陳竺建議,將重特大疾病保障機制上升為法律,增加規定“國家建立並逐步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機制”。

陳竺表示,醫保在三醫聯動推進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立法中發揮著關鍵作用。眾所周知,重特大疾病往往給患者及家庭帶來難以負擔的高額醫療費用,成為制約貧困人口脫貧和發展的重要因素,是社會主要矛盾轉化後發展不充分、不均衡最為突出領域之一。自2017年起,國家針對罹患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心臟病、食管癌等9種大病的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和農村低保、特困人群進行集中救治管理,取得明顯成效。

他列舉了一系列數據:目前,全國專項救治病種類累計報銷比例達到81.12%,較專項救治工作啟動之前提高了37.3個百分點,醫療費用得到有效控制。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最近又將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病種擴大到21種。預計到2019年,救治病種擴大到25種;到2020年,達到30個,力爭農村貧困人口大病救治和兜底保障制度基本建立。

“這項在深化醫改實踐中深得民心、已被證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應該上升為法律”,陳竺說,建議草案中增加規定,“國家建立並逐步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機制”,“緩解人民群眾罹患重特大疾病的支出壓力,建立預防因病致貧、返貧的長效機制,彰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制度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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