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三峽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發佈時間:2017-12-05 17:26:36

重慶三峽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優化人才隊伍建設,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關於印發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市教委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採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名額

本次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2名(詳見《重慶三峽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計劃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範圍和對象

凡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適應報考崗位要求。

(二)符合崗位要求學歷、學位、職稱等方面條件要求。

(三)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或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年齡可放寬到45週歲(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開始前一天)。特殊緊缺人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可適當放寬。

(四)身體條件符合崗位要求,達到聘用體檢標準。

(五)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其它具體條件(詳見附件1)。

(六)以下人員不屬於招聘範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於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失信被執行人;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係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項目服務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與現工作單位(崗位)有最低服務期限約定或最低服務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報考相關限定的,從其規定。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8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截止前(2018年應屆畢業生須在報到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七)專業審核有關事項

專業條件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佈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均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審核報考專業。

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範填寫畢業證書載明的所學專業。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

採用網上報名,凡符合公開崗位招聘條件者,請選定一個崗位並下載填寫《重慶三峽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應聘人員如實填寫後發至招聘計劃(附件)中各學院、部門聯繫老師電子郵箱。  

2.報名時間

簡章發佈之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

(二)資格初審

學校將按照崗位條件進行初審。凡符合報考條件者,學校將以電子郵件或電話的方式予以回覆確認,並通知參加複審相關事宜。

(三)資格複審

資格初審合格者,持相關有效證明材料,到重慶三峽學院人事處參加資格複審。參加複審須準備下列材料:

1.應屆畢業生持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外語六級(專業八級)證書、成績單、獲獎證書、學術成果原件及複印件;

2.其他人員持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外語等級證書、獲獎證書、學術成果原件及複印件;

3.若科研論文被收錄的須帶收錄證明原件。

(四)考試考核

複審合格者均可進入由重慶三峽學院組織的考試考核環節。

1.教授、副教授、博士的考試考核採用作專題學術報告的形式進考核,試講前1天到人事處抽題,試講時間60—90分鐘。分值100分。70分合格,合格者方可進入體檢環節。考核時間、地點視報名情況另行電話通知。

2. 高級工程師的考核採用實驗操作的方式進行,試講前1天到人事處抽題,考核時間30-40分鐘,分值100分,70分合格,合格者方可進入體檢環節。

3. 成績計算

考試考核總成績=考核成績。

公開招聘總成績均採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數。

(五)體檢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由學校統一組織安排。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佈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於修訂及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並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複檢並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複檢申請,經學校同意後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複檢,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

(四)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並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考察應注重審查人事檔案、誠信記錄等個人情況,並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認證和在校學習經歷審查等多方查實學歷(學位)真偽。

體檢、考察、資格條件複查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考察以後環節出現缺額不再遞補。

(五)公示

考試考核等有關事宜,可登陸重慶三峽學院校園網查詢。

擬招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重慶三峽學院人事處網站進行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的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職稱、畢業院校、畢業時間、考試考核總成績、聘用崗位等。

其中,屬應屆畢業生的,應及時簽訂三方協議書,待畢業後再按規定程序報批。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書和辦理相關手續的最後截止時間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後1個月之內。1個月後未按規定完成相關手續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資格。

擬聘人員在2018年7月31日未取得應聘條件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和認證證明,或論著未達到簡章條件的,時間可放寬至2018年12月30日。

(六)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學校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報重慶市教委審核、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審批,完善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其中,屬應屆畢業生的,應及時簽訂三方就業意向協議書,待畢業報到後再按規定程序報批。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公示後按規定程序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市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的人員,由學校與其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簽訂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招聘人員按規定執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並解除人事關係。

五、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重慶三峽學院負責解釋。


原文鏈接:

http://www.cqhrss.gov.cn/c/2017-12-05/509123.shtml

一錘官網:

http://www.1chu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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