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縣新招錄公務員
和有意向報考公務員的小夥伴們
注意啦!!!
從2018年起,我縣當年度新招錄的公務員都要參加基層實踐鍛鍊。
到底是咋回事呢?
10月26日,我縣新招錄的90名公務員在參加完2018年新招錄公務員基層實踐鍛鍊工作動員部署會後,即將奔赴基層開展為期一年的實踐鍛鍊。
那麼,問題來了。
下鄉鍛鍊對象如何判定,基層鍛鍊單位和鍛鍊時間又是如何呢?別急,小編都幫你梳理好了。
鍛鍊對象
當年度新招錄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新招錄工作人員)。
選調生的基層實踐鍛鍊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選調生工作的意見》執行。
有關特殊職位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鍛鍊單位
基層實踐鍛鍊單位一般是指村(社區)、基層站(所),以及重點工程建設、重點改革項目、克難攻堅指揮部等一線工作崗位。
新招錄公務員下派到村(社區)的,由縣委組織部和縣人力社保局統一安排到鄉鎮,再由鄉鎮安排到村(社區)。
下派到重點工程建設、重點改革項目、克難攻堅指揮部等一線工作崗位的,由縣委組織部和縣人力社保局根據工作需要統一安排。
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城市管理局(綜合行政執法局)、縣林業局、縣國土資源局等有基層站所的縣級機關部門由本單位按要求統一下派基層站(所)進行鍛鍊。
鍛鍊時間
原則上安排一年,一般於每年10月份統一組織開展。招錄機關不得延期選派或提前調回。
鍛鍊內容
新招錄公務員在鍛鍊期間,要具體做到“十個一”:
接受一個培訓;開展一次“三訪”活動;讀好一本好書;拜好一名導師;記好一本工作筆記;寫好一個工作案例;提好一項合理化建議;參與好一項實事工程;解決好一個實際困難;完成好一篇調研報告。
當然了,下基層鍛鍊是很辛苦,但也是特別能鍛鍊人滴。
下基層鍛鍊的一年,還將採取日常考核和期末考核兩種方式對鍛鍊人員進行考核。鍛鍊人員在鍛鍊期間的考核,由鍛鍊單位負責。
如果考核沒合格,結果會怎麼樣呢?
劃重點了!!!
1、鍛鍊考核結果為合格的,回錄用單位安排工作;
2、鍛鍊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當年年度考核確定為不稱職並在原鍛鍊單位延長一年的鍛鍊期。延長鍛鍊期後考核仍不合格的,當年年度考核直接確定為不稱職,並按規定予以辭退。
3、對錶現優秀、幹部群眾公認度高的新招錄公務員,可列入全縣優秀年輕幹部名單重點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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