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0月起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

湖南10月起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

對殘疾兒童給予三方面康復救助

湖南10月起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

記者從省殘聯獲悉,根據湖南省政府近日出臺的《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從今年10月起,湖南全面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對有康復需求和適應指徵的0至6歲殘疾兒童,給予機構康復訓練、輔助器具適配和手術三方面的救助。

該實施意見指出,救助殘疾兒童為有我省戶籍或有效居住證,有康復需求和適應指徵的0至6歲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症兒童,包括: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的殘疾兒童和兒童福利機構收留撫養的殘疾兒童;殘疾孤兒、納入特困人員供養範圍的殘疾兒童;其他經濟困難家庭的殘疾兒童。

機構康復訓練救助的救助內容和標準為:由定點康復機構為0至6歲殘疾兒童和孤獨症兒童提供視功能訓練,聽覺言語功能訓練,運動、認知、溝通及適應性訓練的全面康復,視力殘疾兒童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元,聽力、言語、肢體、智力和孤獨症殘疾兒童每人每月救助1500元。

輔助器具適配救助的救助內容和標準為:為視力殘疾兒童驗配助視器;為重度聽力殘疾兒童提供基本型人工耳蝸(單耳),為聽力殘疾兒童驗配助聽器;為肢體殘疾兒童裝配假肢或矯形器,適配輪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輔助器具,輔助器具適配免費。

手術救助的救助內容和標準為:為有手術適應指徵的重度以上聽力殘疾兒童提供人工耳蝸手術,為有需求的肢體殘疾兒童實施矯治手術,聽力殘疾兒童植入人工耳蝸每人一次性救助7.5萬元,肢體殘疾兒童矯治手術每人每次救助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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