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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8年10月23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吴红春为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肖 涵为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张 勇的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姚 芬的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18年10月23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姚卿卿为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平溪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尹德爱为玉屏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决定免去:
陈绍军的玉屏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局长职务。
玉屏侗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号)
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以来,由皂角坪街道瓮阳选区选举的县九届人大代表杨宏、由朱家场镇水田选区选举的县九届人大代表罗利荣、由田坪镇岩屋口选区选举的县九届人大代表郭洪庆,因工作变动已调离本行政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杨宏、罗利荣、郭洪庆三位同志的县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由平溪街道红花选区选举的县九届人大代表张勇,因工作需要,本人申请辞去县九届人大代表职务;由朱家场镇兴隆长华选区选举的县九届人大代表杨永,因个人原因,本人申请辞去县九届人大代表职务。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已接受张勇、杨永二位同志的辞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张勇、杨永二位同志的县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玉屏侗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145人。
特此公告。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10月24日
玉屏侗族自治县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勇、杨永二位同志辞去
玉屏侗族自治县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
决 定
(2018年10月22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玉屏侗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
接受张勇、杨永二位同志辞去玉屏侗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10月23日
编:季佩佩 校:张丹 马吉 鲁廷红 审:胡攀学 姚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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