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志異卷二13——《靈官》

聊齋志異卷二13——《靈官》

聊齋志異卷二第13個故事《靈官》

聊齋志異卷二的第13個故事《靈官》敘述了一個道士和一個狐妖兩人的真摯友誼,狐狸潔身自好,身有汙垢,就不想再遊覽人間,潛伏好幾百天,卻依然惦記著好友,要來告別,道士也深信他說的是真的,才由此躲避了一場災難。本篇取名靈官,意在諷刺當朝善惡不分,終使得無故百姓遭殃的社會黑暗,最後發生了甲申之變。

甲申之變是指明崇禎十七年甲申(1644),李自成義軍攻佔北京,明亡,史稱甲申之變。

譯文

朝天觀有一個道士,喜歡吐納法術。有一個老翁借住在他的觀中,正巧與他愛好相同,於是他倆便成了道友。住了幾年,每逢香火大會祭祀神靈的時候,老翁頭十天就走開;祭祀完了,他才回來。道士懷疑地問他,老翁說:“我們兩人已是莫逆之交,不妨與你實說。我是個狐,祭祀的時候,諸位神仙下界清理汙穢,我沒處去,只好到別處去藏身。”

又一年,到了祭祀的時候,老翁又走了,這次很久沒有回來,道士很懷疑。一天他忽然回來了,道士問他是什麼原因,老翁說:“我差點見不到你了。上次祭祀時,本應照樣遠避,但又懶得走,見陰溝很隱蔽,就暫時藏在卷甕底下。想不到靈官清除到了這裡,一下看見了我,氣得就要用鞭打我。我很害怕,急忙逃跑,靈官追我很急。到了黃河沿岸,眼看就追到水邊,我沒辦法,就一頭扎進一個大廁坑裡,靈官嫌髒,才返身走了。我爬了出來,沾了一身臭氣,不能再遊歷人世間,就到水裡洗了一下,隱藏在洞裡。過了幾百天,一身髒東西才幹淨了。今天我來告別,並且告訴你,你也應到別處去躲躲,大劫的日子就要到了,這裡不是福地。”說完,就告辭而去。

道士依照老頭的話也搬到別處去了。沒過多長時間,便發生甲申之變。

原文

朝天觀道士某,喜吐納之術。  

  有翁假寓觀中,適同所好,遂為玄友。居數年,每至郊祭時,輒先旬日而去,郊後乃返。道士疑而問之。翁曰:“我兩人莫逆,可以實告:我狐也。郊期至,則諸神清穢,我無所容,故行遯耳。”  

  又一年,及期而去,久不復返。疑之。一日忽至。因問其故。答曰:“我幾不復見子矣!曩欲遠避,心頗怠,視陰溝甚隱,遂潛伏卷甕下。不意靈官糞除至此,瞥為所睹,憤欲加鞭。餘懼而逃。靈官追逐甚急。至黃河上,瀕將及矣。大窘無計,竄伏溷中。神惡其穢,始返身去。既出,臭惡沾染,不可復遊人世。乃投水自濯訖,又蟄隱穴中,幾百日,垢濁始淨。今來相別,兼以致囑:君亦宜引身他去,大劫將來,此非福地也。”言已,辭去。  

  道士依言別徙。未幾而有甲申之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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