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家企業列入統計失信黑名單

近日,國家統計局根據2015年1月出臺的《統計上嚴重失信企業信息公示暫行辦法》要求,發佈了《統計上嚴重失信企業信息公示》,全國共有52家企業上了黑名單。並通過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等,定期向簽署《關於對統計領域嚴重失信企業及其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的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提供統計領域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及其有關人員相關信息,在國家統計局網站、“信用中國”網站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佈。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關於對統計領域嚴重失信企業及其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約定內容,依法依規對失信企業和失信人員實施聯合懲戒。同時,建立懲戒效果定期通報機制,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定期將聯合懲戒實施情況通過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聯合懲戒子系統反饋至國家發改委和國家統計局。此項工作制度的建立,最大程度的保障了企業獨立真實報送統計信息的長效機制,切實提高了統計數據的質量和政府統計公信力。

統計領域嚴重失信企業,是指在依法開展的政府統計調查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編造虛假統計數據;虛報、瞞報統計數據數額較大或者虛報率、瞞報率較高;有其他嚴重統計違法行為,應當受到行政處罰的企業。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統計上嚴重失信企業信息將納入金融、工商等行業和部門信用信息系統,逐步與企業融資、政府補貼、工商註冊管理等掛鉤。實現各部門之間信息共享,懲治聯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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