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再出重拳:首次明確「老賴」標準,支持網絡公開討債


監管再出重拳:首次明確“老賴”標準,支持網絡公開討債

來源:火鳳凰快訊ID:(hfhkx1)

今年6月以來,P2P行業遭遇史上最為嚴重的信任危機和流動性風險,雷潮之中,投資人風聲鶴唳,草木皆兵。然行業危難之時,國家及監管部門頻繁發力,不足2個月,近30項政策文件,為P2P行業護盤救市。

據《證券日報》報道,近日國家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網貸行業失信懲戒有關工作的通知》(下稱《懲戒通知》),首次明確了網貸“老賴”(惡意逃廢債)標準;第一次公開支持網貸公開討債;再次明確網貸失信人員由中國人民銀行納入徵信系統,加強失信懲戒。

繼8月8日下發《關於報送P2P平臺借款人逃廢債信息的通知》(下稱“99號文”)之後,監管再出重拳懲治逃廢債,此前一直困擾網貸平臺的多頭借貸、惡意逃廢債現象也有望得到徹底解決。

監管再出重拳:首次明確“老賴”標準,支持網絡公開討債

(上圖為“99號文”)

此次《懲戒通知》要求十分明確具體,落實工作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

一是“收集”。按5個標準篩選、整理惡意逃廢債重點借款人名單。具體標準包括:企業借款人和個人借款人金額較大者優先;逾期時間超過6個月;已進行合法必要的催收,有證據表明借款人具有還款能力且拒不還款。

二是“公告”。鼓勵各地公告失聯跑路平臺高管、逃廢債黑名單,給予兩類失信人員一個月寬限期。

三是“報送”。寬限期結束後,針對仍然失信的兩類失信人員,各地將名單、符合篩選標準的相關證據及公告情況報送國家整治辦,並由中國人民銀行納入徵信系統,加強失信懲戒。

與“99號文”不同的是,監管當時並未明確後續對網貸逾期借款人的具體懲戒措施。行業內對如何定性惡意逾期也有較多爭議,很多借款人也多有投訴。

此次監管首次明確給出了網貸“老賴”的確定標準,也明確鼓勵各地公佈跑路失聯平臺核心高管和“老賴”名單。

監管對於網貸“老賴”的確定標準十分嚴謹,除了對金額和逾期時間限定外,還要求平臺進行過常規催收無果,且要有證據證明借款人有還款能力。

也就是說,沒有經過必要合理合法的催收程序,不得將借款人納入黑名單;借款人如果沒有還款能力,且願意協商還款的,也不得定性為“惡意”逃廢債,不得納入黑名單。這也意味著,平臺放款前必須認真審核借款人的還款能力,不能矇眼放貸。

網貸發展十餘年,惡意逃廢債一直是行業頑疾。對於失信借款人無懲治措施,催收條件頗為苛刻,導致網貸行業“老賴”猖獗,多家平臺在其逾期公告中表示,借款人惡意逾期造成回款困難。

將“老賴”納入央行徵信系統,將對其形成制約,使失信者寸步難行。這一舉措能極大地扭轉市場悲觀情緒,利好行業發展。

這對於打擊網貸“老賴”,建立失信懲戒機制,推進網貸業步入合規發展軌道,具有積極意義。

正如狄更斯的《雙城記》所言“這是信仰的時期,這是懷疑的時期;這是光明的季節,這是黑暗的季節;這是希望之春,這是失望之冬;人們正在直登天堂;人們正在直下地獄。”

雷潮是行業出清,驅逐劣幣的產物,並不是行業走衰的號角,互聯網金融P2P行業的監管越來越嚴格,投資人的權益更能得到保障,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行業信用環境將愈加規範健康,網貸行業將會迎來新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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