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確權的土地小組長又要強行變更,農民如何維權?

林博4


已經確權的土地小組長又要強行變更,農民如何維權?

你的土地確權了,小組長想變更什麼?我國是法治社會,而且各地現在都在“掃hei除e的勁頭上,有誰這麼不知趣?!而且小組長上面還有村黨支部和村委會,再上面還有了上一級政府主持公道,哪個敢任意妄為?!

所以說,小組長想強行變更,是不是另有隱情?題主沒有說清楚,咱們只能在這裡做幾個假設來探討。

一,是不是你們在確權的時候,本身就確錯了!比如說本次確權上面要求依據的標準應該是集體的地畝冊,而你們小組卻按照實際畝數確了權,這樣的話,可能會帶來全村的不平衡!因為這一次土地確權,是確認二輪土地延包的事實,而不是重新分配土地!但是村裡面的實際分地情況可能會與集體的地畝冊不同,當時候有的小組長可能會出於私心,給一些親朋好友的實際地畝,要比地畝冊上登記的要多好多!以前就逮了便宜了,地種的多納稅卻少。而現在呢?因為政策變了,種地不用交稅了,還有補貼拿,這些種地多的人,就想在確權證上寫上實際的畝數。但如果懸殊過大,可能其他村民就會不答應!這樣就有可能讓小組長來糾正這個事,產生確權了的土地,又要變更的現象。

如果是這種情況,那麼現在小組長的做法就是遵照上面的安排,不得已而為之!應該是合理合法的,你要維權也就沒有了理由!

二,是不是村民小組長要將你沒有確權的那部分多出來的土地收回,分給那些現在還沒有分到承包地的村民,如果是這樣的話,你應該理解!本身你原來種的地,多於地畝冊上登記的地,已經得了許多年的便宜了。有的種村幹部礙於面子不願意收回,雖然不給你確權這部分多出來的地,但仍然由你耕種。但你們村卻在糾正這個錯誤了,應該說明村幹部是有擔當的。因為我國農村土地二輪延包30年不動,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使得許多後來出生的,新遷入的,原來沒有分到承包地的村民多年來無法得到承包地!你們村這樣糾正原來小組長給部分親朋好友多分出來的地,這種行為應該予以肯定!你的維權理由也是站不住腳的。

上面只是闡述了兩種可能性,農村社會的問題很複雜,特別是土地矛盾很多很多,哪個事情合法不合法,哪件事情應不應該維權,往往是沒那麼簡單的!

作為每一個村民,都能在自己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的基礎上,多為別人考慮考慮,事情就會順利很多。

所以,對於村幹部的行為,也不能一棍子打死,要分別情況來評論和對待。

個人之見,不喜勿噴!歡迎交流不同看法!


村姑說村事


小組長什麼東西,三分之二村民同意才可以的


愛你億萬年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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