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標準委17日發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技術規範有了新國標。
(圖片來源新京報)
標準細則
整車(含電池)不超55公斤
須具有腳踏騎行能力、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每小時25公里、整車質量(含電池)不超過55公斤、電機功率不超過400瓦、蓄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伏,此外還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電器保護等技術要求。
實施時間
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
在過渡期內,鼓勵生產企業按照技術規範組織生產,鼓勵銷售企業銷售符合技術規範的產品,鼓勵消費者購買符合技術規範的產品。技術規範正式實施後,不符合技術規範的產品,不得生產、銷售、進口。
屬性界定
堅持電動自行車非機動車屬性
據介紹,該技術規範堅持了電動自行車的非機動車屬性,規範補充和完善了電動自行車的防火、阻燃、充電器保護等方面的要求,能夠有效降低電動自行車發生火災事故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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