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賢重前女友詐騙未遂判罰3萬元 免去實刑


金賢重前女友詐騙未遂判罰3萬元 免去實刑


據韓國媒體報道,18日,首爾東部地方法院針對以詐騙未遂、出版物損害名譽等嫌疑被起訴的金賢重前女友A某進行了刑事訴訟宣判。

裁判部表示"將駁回檢方的上訴,對A某判處與一審相同的500萬韓元(約3萬600元人民幣)罰金。”當天,裁判部表示"被告人在和著名藝人的關係中因散佈虛假事實被起訴,並被判有罪。而檢方對於無罪部分提出了上訴。民事判決和刑事判決不同,關於刑事事件,對於被告人被宣告無罪的部分,其證明程度達不到無罪宣判得到懷疑的程度,因此維持一審判決,駁回檢察官的上訴。"

此前,A某因涉嫌捏造去年1月與金賢重互發的部分短信,並提出虛假損害賠償訴訟而以詐騙未遂嫌疑被起訴,還涉嫌通過媒體採訪損毀金賢重的名譽。對此,一審法庭宣判罰款及無罪,檢察機關對此不服,提出了上訴。檢方在今年8月份的上訴中要求對A某判處1年4個月的有期徒刑。

金賢重和A某從2014年開始展開法庭鬥爭.A某主張"被金賢重施暴,導致孩子流產",並以施暴及故意傷害對金賢重提起了訴訟,隨後撤訴。此後,A某於2015年4月向金賢重提起訴訟,要求賠償16億韓元的損失,金賢重則提起反訴。法院最終判決"A某支付金賢重1億韓元"。

另一方面,本月10日首爾高等法院第32民事部在二審中對金賢重和A某之間的損害賠償訴訟二審,維持了一審的判決“A某向金賢重支付1億韓元賠償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