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警方從加納成功緝捕一名逃犯

2018-10-26 08:49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記者 陳佳妮 通訊員 黃繼偉 徐偉清

衢州警方从加纳成功缉捕一名逃犯

從加納被“獵”回國後,在衢州市看守所裡的郭某某和每個落網的“紅通”人員一樣,悔不當初。10月25日,衢州市公安局召開“獵狐”新聞發佈會,公佈了該案案情。

郭某某是個小老闆,起初在寧波做國際貨代生意。2015年10月26日,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區分局立案偵查一起涉嫌騙取出口退稅的案件。期間,發現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有騙取退稅的行為。原來,2014年5月至2015年7月間,郭某某夥同他人,偽造海運提單、購銷合同等虛假材料,向衢州市國家稅務局申報出口退稅,涉嫌騙取國家退稅款600餘萬元。

郭某某是個非常警惕的人,“合夥人”沒有音信後,他感到自己可能被警方盯上了,便聯繫上加納的朋友,找好了落腳點,隨即逃往加納。

加納以擁有巨大黃金儲量而著稱,引得無數淘金者前仆後繼。郭某某到達加納後,很快混得風生水起,並再次成立了一家做國際貨代的公司。

經過2年多時間的經營,郭某某在當地站穩了腳,還僱傭了不少當地人,年收入達幾十萬元。但他從不敢回國看望家人,怕一入境就被抓。

郭某某的“顧慮”確實存在——他出逃後,衢州警方沒有放棄追逃工作。今年4月28日,衢江區檢察院依法對郭某某批准逮捕;6月,國際刑警組織對郭某某發出紅色通緝令。

10月23日,在中國駐加納使館的大力協助及公安部的指導協調下,涉嫌騙取出口退稅犯罪的“紅通”人員郭某某,終於在加納被成功抓獲並被引渡回國。

衢州市公安機關有關負責人表示,自“獵狐2018”專項行動開展以來,這已是衢州公安機關在行動中抓獲的第3名境外逃犯。對此,警方也敦促和告誡仍然在逃境外的經濟犯罪嫌疑人,要認清形勢,放下思想包袱,儘快回國投案自首,爭取依法從輕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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