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城法院「掃黑除惡」進行時|賓縣法院公開宣判1起惡勢力犯罪案件

冰城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宾县法院公开宣判1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為進一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深入開展,營造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氛圍,按照哈爾濱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部署,上級法院的統一安排下,10月25日上午,賓縣法院對一起11名惡勢力犯罪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政法委委員、公安局與社會各界群眾共旁聽了庭審。

冰城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宾县法院公开宣判1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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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城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宾县法院公开宣判1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案情簡介:

2014年12月至2018年3月期間,劉某某為追討高利貸、為他人追討債務、強行為他人索要非法債務,糾集姜某某、武某某、任某某、杜某某、孟某某等人組成惡勢力犯罪集團,多次組織實施非法拘禁、強迫交易犯罪。

犯罪事實:

1.劉某某在賓縣賓州鎮某小區經營寄賣行。2014年秋,由孫某某擔保,裴某某向劉某某的寄賣行借款3萬元。後劉某某要求孫某某履行擔保合同。2014年12月16日7時許,劉某某指使某某柱駕車同姜某某、孟某某到孫某某居住的賓縣賓州鎮某小區附近找到孫某某,將孫某某帶到賓縣二龍湖冰面上,將孫某某衣服扒掉摁在冰面上進行虐待。後又將孫某某帶到賓縣賓州鎮老交通局東南側二庫物流公司的二樓,將孫某某兩隻胳膊從後往前推,逼迫孫某某償還高利貸。孫某某無法忍受痛苦,表示還款。當日11時許劉某某讓孫某某離開。

2.2015年六七月份,由平某某擔保,玄某某向劉某某的寄賣行借款15 000元。2017年12月17日9時許,劉某某指使武某某、任某某、杜某某駕車到平某某的住處,拉載平某某先後到賓縣賓州鎮廟衚衕南劉某某經營的塑料製品有限公司門前、賓州鎮文化派出所門前等地,以平某某有吸毒、販毒行為欲將平某某送進監獄威脅平某某還錢,其間任某某持刀對平某某進行威脅。當日21時許,劉某某逼迫平某某將其以98 280元購買的某小區5號樓4單元502室房屋以5萬元(未支付)的價格賣給劉某某,平某某被迫在協議上簽字並將住房鑰匙交給劉某某。當晚24時許,劉某某放平某某離開。

3.2018年2月20日18時許,劉某某為替其哥哥向被害人許某索要賭博借款3萬元,糾集孟某某、郭某某駕車從賓縣勝利鎮將許某帶至劉某某在賓縣賓州鎮廟衚衕南經營的塑料製品有限公司門市房內。2月20日、21日,由任某某、杜某某、苑某某輪流看守許某,虐待許某不讓其睡覺。其間許某給朋友打電話借到5 000元轉給劉某某。22日劉某某駕車同武某某、苑某某、杜某某將許某帶到賓縣英傑溫泉附近,讓許某給其妻子張某某打電話借錢,後又駕車帶著許某回到賓州鎮的門市房內。22日19時許,張某某來到劉某某的門市房,給劉某某出具3萬元的欠條,劉某某放許某離開。

4.2018年3月20日,馮某某得知劉某某能為別人討債,找到劉某某向程某某追討債務6萬元,並承諾要回錢後給劉某某好處費2萬元。2018年3月21日14時許,劉某某糾集武某某、孟某某駕車去賓縣勝利鎮找到程某某,劉某某要下程某某X20藍色64GVIVO手機一部(價值1 650元),先後將程某某帶至賓縣賓州鎮某小區5號樓4單元502室、賓縣賓州鎮宣陽村東聯發屯楊某某家房屋等地,劉某某、武某某、孟某某、馮某某、姜某某、武某某、任某某、杜某某、苑某某、某某賓等人先後參與對程某某非法拘禁,其間多次謾罵、毆打、逼迫程某某還債,致使程某某輕微傷,迫使程某某通過微信將6 100元轉給劉某某。23時許,劉某某讓程某某離開。程某某次日返回賓縣勝利鎮派出所報案。

2017年6月20日18時許,任某某在北京市海淀區頤和園路北大門對面北華涮肉門口準備參加朋友生日宴請期間,發現曾將其打傷逃往外地的被害人全某某,便騎電動車返回住處,取來一把菜刀又返回北華涮肉門口,持菜刀將全某某左臂、後背砍傷,致使全某某受外傷致多發皮膚裂傷,其損傷程度屬於輕傷二級。案後任某某賠償了全某某損失5萬元,並取得了全某某的諒解。

綜上,劉某某實施非法拘禁4次、強迫交易1次。任某某實施非法拘禁3次、故意傷害1次。姜某某、孟某某、武某某、杜某某實施非法拘禁3次。苑某某實施非法拘禁2次。某某柱、郭某某、馮某某實施非法拘禁1次。

審判結果:

賓縣法院經審理認為,劉某某為追討債務,糾集姜某某、孟某某、某某柱、武某某、任某某、杜某某、郭某某、苑某某、某某賓、馮某某非法拘禁他人,其行為均構成非法拘禁罪。劉某某用強迫交易手段逼迫他人用房屋抵債,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強迫交易罪。任某某故意傷害他人,致一人輕傷,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本案系共同犯罪,劉某某系糾集者、主犯;姜某某、武某某、任某某、杜某某、苑某某、孟某某、某某柱、馮某某在所參與的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某某賓、郭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對應從輕處罰。姜某某、郭某某系自首,可以從輕處罰。任某某故意傷害犯罪,能偶如實供述罪行,取得被害人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姜某某、孟某某、郭某某繫累犯,應從重處罰。劉某某、姜某某、孟某某、郭某某素有前科,酌情從重處罰。劉某某、任某某一人犯數罪,應數罪併罰。依法數罪併罰判處劉某某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依法判處任某某等10名被告人三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賓縣法院掃黑除惡案例新聞發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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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宣判後,賓縣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刑一庭庭長郝文軍會議通報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我院工作開展、系列舉措、取得成果及今後的工作安排,同時發佈了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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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一場持久戰、攻堅戰,事關社會大局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下一步,賓縣法院將加強與“掃黑辦”、紀檢、組織、檢查、公安等部門協調配合溝通聯繫,建立長效工作機制,打擊黑惡勢力的囂張氣焰,彰顯法治權威及人民法院懲治黑惡勢力犯罪、維護社會穩定的堅定決心。對黑惡勢力犯罪零容忍、出重拳、下重手,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不斷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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