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笑鬼谷|國民律師鄧析之死

春秋時期,鄭國有個很有名望的人叫鄧析。

當時,新鄭境內有一條著名的河流叫做洧水。有一年,洧水發大水,鄭國有個富人渡河時,不慎落水,被水淹死了。他的屍體被一個窮人打撈上來,富人的家人聽說後,想用錢贖回富人的屍體回去埋葬,可是,打撈屍體的窮人聽說這個死者的家裡很有錢,覺得這個屍體是個寶,於是,就漫天要價,但富人的家人又不想出那麼多錢,於是雙方相持不下。

萬般無奈之下,富人的家人便向鄧析請教,如何才能贖回親人的屍體?鄧析對富人的家人說:“你們不要著急,一文錢贖金也別多出,對方也會把這具屍體賣給你,因為除了你之外,沒有第二個人會向他買這具屍體,屍體不能長期存放,只要你拖著,窮人自然會降價的!”富人的家人覺得鄧析說的很有道理,於是,就回到家裡去耐心等了。

過了幾天,窮人不見富人的家人來買屍體,那個窮人坐不住了,他也來到鄧析這裡,找他出主意。鄧析對他說:“不要著急,一文錢贖金也不要降價,因為對方除了在你這裡能買到那具屍體,在別處是買不到的!”窮人一聽有理,也就不再著急賣了。


爆笑鬼谷|國民律師鄧析之死


這就是他“以非為是,以是為非。是非無度”的詭辯論的體現。鄧析看透了整件事之後,保持中立,沒有站在任何一方的立場上說話。而且,分析了得屍者和贖屍者各自的正當理由,為對方出有利於其權益的主意。

當時鄧析的名聲很大,很受人歡迎。老百姓之間如果發生了什麼糾紛,都去找鄧析請教解決的辦法,當然,也少不了給他一些禮物作為酬金。幫人打官司,鄧析約定按照案情輕重收費,大案件收取一件外衣,小案件收取一條短褲,類似今天的收費律師。當時,拿著外衣、短褲前來找鄧析諮詢訴訟的絡繹不絕。(《呂氏春秋》:與民之有訟者約,大獄一衣,小獄襦褲。民之獻衣而學訟者不可勝數。)

鄧析是個很有民主意識的人,他積極提倡平民百姓參政議政。在這方面,他的一個貢獻是制定竹刑,是與當時鄭國執政大臣子產所制定的鼎刑相對而言的。

子產以周朝的禮儀作為司法準據,鑄刑書於鼎,作為國家日常治理的法令,稱為鼎刑。

鄧析成為鄭國大夫之後,他吸收了很多人的意見,私自擬定了一部新的法律條文,並把這些法律條文刻在竹簡上,在民間傳播,讓人們學習和掌握法律,在守法的同時,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利益,受到群眾的歡迎。人們稱鄧析私自擬定的法律為“竹刑”。竹刑比鼎刑造價便宜,易於傳播,使得貴族和平民都能看到法律條文,提高大眾的法律意識,也保護了平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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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析的另一個發明是引導群眾用貼匿名帖的方法揭發當地貴族和大夫們的過失,議論國家的政事。如此一來,那些貴族害怕老百姓揭發他們的罪惡,對鄧析很是反感,便向繼子產之後的鄭國執政大臣駟顓告了鄧析一狀,說鄧析用匿名帖煽動平民百姓鬧事,要造反。於是,駟顓禁止老百姓貼匿名帖。

但是,禁令並沒有使鄧析退縮,他又教老百姓把貼匿名帖改為寄匿名信,將議政的內容相互傳遞,甚至把舉報揭發一些當權者犯罪的材料寄到執政大臣駟顓那裡。

駟顓再次下令,不準老百姓傳寄匿名信。鄧析又想出了把評議時政的信件夾寄在包裹裡,繼續相互傳遞,使民間議政的風氣一直屢禁不止。

在鄧析的倡導下,當時的鄭國興起了一股訴訟的風氣,由於鄧析的訟師身份,有很多平民百姓到他這兒來揭發貴族大夫侵佔別人財產的罪行,使得一些大夫和貴族不敢繼續胡作非為,觸犯了當權貴族們的利益,致使當權貴族們對鄧析懷恨在心,紛紛跑到執政大臣駟顓那裡說鄧析的壞話,把他稱為擾亂民心的禍首。

公元前501年,鄭國的當權貴族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將鄧析殺害,並將他的屍體示眾,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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