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聚衆擾亂社會秩序,張家口這13人被判刑!

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张家口这13人被判刑!

近日,蔚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奚某某等13人聚眾擾亂社會秩序一案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

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张家口这13人被判刑!

經審理查明,2017年4日3日晚11時左右至4月6日晚,被告人奚某某糾集其親屬等13人,以蔚縣人民醫院未對奚某某出車禍的女兒劉某某進行搶救為由,強迫醫生搶救並毆打醫生、辱罵依法執行公務的巡特警、堵塞醫院大門、圍堵院長辦公室及醫院繳費窗口,在醫院搶救室上香、上貢,在醫院門診大廳懸掛條幅並用喇叭喊話、放置棺材花圈、設立靈堂,嚴重影響蔚縣人民醫院的正常秩序,致使多名病人不能接受治療,給蔚縣人民醫院造成嚴重損失。其行為均已構成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

蔚縣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判決,被告人奚某某犯擾亂社會秩序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劉某等12人犯擾亂社會秩序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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