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和文化」彭州法院强化家事文化渲染 营造“孝、爱、仁、善”家事和美文化氛围

家是最小国

国是千万家

「家和文化」彭州法院强化家事文化渲染 营造“孝、爱、仁、善”家事和美文化氛围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

—— 习近平

家是温馨的港湾,家是避风的港口,家是能让人放下戒备享受轻松的地方。每一个“小家”和睦,国家这个“大家”才能长足稳定发展。2016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正式推开以“保护、修复、弘扬”为理念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2016年底彭州市人民法院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成都市唯一一家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基层法院后,在上级法院指导下,大胆探索、有力作为,积极推进改革试点,逐步形成融前端、中端、后端为一体的“全流程、递进式、体系化”的家事审判改革“彭州模式”。

在家和文化培塑上,彭州法院聚焦家事文化平台搭建、家事文化教育拓展和家事文化多维宣传,初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家事审判法庭+家事文化中心+家事宣传官微”的家事文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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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春人民法庭——家事审判文化大本营

丽春人民法庭坐落于美丽的彭州市丽春镇,距彭州市中心约10公里,建筑面积约540余平方米,现有2名法官、5名审判辅助人员,法庭目前建成情绪舒缓室、回忆调解室、温馨感恩室、对话式审判庭“三室一庭”家事审判柔性设施,设立以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省法院个人一等功、成都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祝增巧命名的“巧姐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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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彭州法院家事审判团队总部的丽春人民法庭,在家事案件的审判中,依托“三室一庭”家事审判柔性设施,探索“问诊、劝和、巧审、关护、协同”家事审判“五步”规程,创新运用“家事自问、家事调查、家事调解、感情融化、分段审理、分类审理、护爱、家事失信惩戒”等十项特色工作机制,在家事案件审理中彰显了浓浓的人性关怀、凸显了家事和美的价值导向、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彭州市家事文化中心——

家事文化教育核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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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在彭州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彭州法院在丽春人民法庭建成以“孝、爱、仁、善”为主题、占地面积263平方米的彭州市家事文化中心并向全社会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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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文化中心将家事审判改革试点与优良家事文化传承、地方家和文化回溯、本土优秀家风案例教学等有机融合,以家事文化长廊的形式集中多形式展现彭州本土家风好故事、家事审判典型案例及中华传统家事文化等内容,形成“仁、孝、爱、善”的家事和美的文化氛围,引导和推动树立良好的婚姻家庭道德风尚,营造家事和美文化氛围。目前已面向群众开展教育活动300余人次,各级领导和兄弟法院调研学习20余次,广受社会各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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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法院官微——家事文化宣传主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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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以来,彭州法院巩固传统媒体宣传阵地,先后在《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四川日报》《四川法制报》等主流报纸刊发家事审判改革文章2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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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拓展新兴宣传媒体,立足彭州法院官方微信、微博,创设“改革动态”“改革进行时”“温馨家事”“家事典型案例”“家和声音”“家事絮语”“家和文化”等家事改革和家和文化宣传专栏,刊发宣传报道50余篇,借力《今日头条》等优质自媒体平台广泛宣传,阅读量近4万人次,有效传播家事文化。

文案:王月诗

摄影:柯玉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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