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遠:檢察長列席法院審判委員會

8月27日晚,定遠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王志明就“劉某某、王某某等五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列席定遠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這是“兩高”關於檢察長列席審委會實施意見後,王志明檢察長首次列席法院審判委員會,也是落實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

進入主題之前,先讓小編做一下必要普及~

01

什麼是審委會呢?

審判委員會是人民法院內部對審判工作實行集體領導的組織形式。各級人民法院設立審判委員會,實行民主集中制。主要任務是總結審判經驗,討論重大的或者疑難的案件和其他有關審判工作的問題。

02

檢察長為什麼要列席呢?

2010年,為進一步落實和規範該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在深入調研基礎上聯合制定印發了《關於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列席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的實施意見》,明確規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可能判處被告人無罪的公訴案件、可能判處被告人死刑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案件、與檢察工作有關的其他議題,同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可以列席。

今年6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首席大檢察官張軍依照法律規定列席了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這是最高檢檢察長首次列席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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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

直擊現場

定远: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

會上,承辦法官首先彙報了案件事實和法律適用情況,詳細講述了案件的分歧焦點。隨後,王志明檢察長充分發表了對案件證據、法律適用與定性等方面的檢察意見,為案件研討提供了新的切入點與思考角度。該意見經研究討論最終被審委會採納,確保了此次列席的監督質效。

定远: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

王志明檢察長在發言中指出,將“兩高”要求落實到位,切實發揮好列席制度功效,需要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共同努力。並結合工作實際提出了三點看法。

提高

思想認識

檢察長列席同級法院審判委員會,是法律賦予檢察院的一項重要監督職能,有利於檢察機關與審判機關共同推進公正司法,有利於法、檢兩家建立良協調、積極的工作關係,真正做履行法定職責的諍友、益友,有利於實現雙贏多贏共贏的良好司法工作局面。

發揮

監督實效

法檢兩院承擔著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維護穩定的共同責任。檢察監督雖是制約,更是支持,絕沒有你贏我輸、你高我低之分。檢察人員要把提升監督能力作為提升監督質效的基礎,及時總結經驗,補足短板,不斷強化專業素養。

形成

銜接機制

面對新形勢,兩院要注重溝通協調,共同開展研究,細化列席規定,優化監督流程,逐步形成列席工作銜接機制,積極推進檢察長列席審委會更規範化、更制度化,攜手實現“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

定遠縣檢察院新媒體工作室出品

文字丨孫 潔

審核丨楊正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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