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資產有多少?國務院首次向人大常委會報告國資「家底」

我國國有企業資產規模究竟多大?海內外國有金融資產“家底”有多厚?行政事業單位掌管著多少國有資產?土地、海洋、油氣等自然資源究竟有多少?

國有企業資產有多少?國務院首次向人大常委會報告國資“家底”

這些疑問,都可以在24日國務院首次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的《國務院關於2017年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綜合報告》和《國務院關於2017年度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的專項報告》中找到答案。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在改革開放40週年之際,當首份國有資產“家底”被公開在陽光下,黨中央和國務院不僅是向人民交一份全口徑、全覆蓋的“明白賬”,更宣示新時代堅定深化國企國資改革、管好用好國有資本、更好服務國家發展的決心。

全口徑、全覆蓋 四大類國資家底首亮相

24日,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報告了國有資產管理情況,這份全口徑的國有資產綜合報告彰顯公開決心:

——2017年,全國國有企業資產總額183.5萬億元,負債總額118.5萬億元,國有資本及權益總額50.3萬億元。全國國有企業境外總資產16.7萬億元;

——2017年,國有金融企業資產總額241萬億元,負債總額217.3萬億元,形成國有資產16.2萬億元。全國金融企業所投境外機構資產規模18.1萬億元;

——2017年,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總額30萬億元,負債總額9.5萬億元,淨資產20.5萬億元;

——2017年,全國國有土地面積5.05億公頃,內水和領海面積38萬平方公里,天然氣剩餘技術可採儲量5.5萬億立方米。

作為四類國有資產中最受關注的部分之一,此次國有金融企業資產還以專項報告形式提請審議。數據顯示,2013年至2017年,中央國有金融企業營業收入由4.3萬億元增至5.8萬億元,歸屬母公司淨利潤從1.2萬億元增至1.4萬億元。

國有資產是全體人民的共同財富,必須管好用好。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加強人大國有資產監督職能。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印發了關於建立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的意見,部署建立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這是黨中央加強人大國有資產監督職能的重要決策部署,是黨和國家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和治理的重要基礎工作。

國資管理需進一步完善 多項改革有望破題

切實防控債務風險、推進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改革、加快推動國有資本佈局優化調整……針對如何推動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綜合報告給出了明確方向。

降低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成本、深入推進資產管理和預算管理相結合、加快建立健全相關會計核算體系、推動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立法……針對如何優化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配置,綜合報告給出了具體路徑。

金融關係國家經濟穩定和經濟安全。長期以來,我國國有金融資本管理中存在權責不清、多頭多級管理、制度交叉重疊的問題,導致運營決策效率不高。

專項報告提出,夯實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金融資產管理體系,優化國有金融資本戰略佈局,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健全國有金融機構激勵約束機制等。

當前我國國有金融資本主要集中於銀行、證券和保險等行業,其中銀行業尤為集中。

“未來國有金融資本戰略佈局將有的放矢。發展直接融資和擴大開放是金融市場改革的重要方向,預計國有金融資本將在非銀金融機構方面加大布局,實現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均衡發展。”交通銀行金融研究中心副總經理周昆平表示。

專項報告還對國有金融機構深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完善薪酬管理體制、健全國有金融資本統計監測制度等方面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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