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的陳光標,是一個方向標

本文摘選自吳曉波新書《激盪十年,水大魚大》

他的種種行善之舉,看上去並無惡意,但卻一次次地混餚了人們對企業家慈善的認知。

精神分裂的陳光標,是一個方向標

2008年汶川地震發生後,陳光標是第一批趕到現場的企業家。他帶領一支由120名操作手和60臺大型機械組成的救援隊,馳援災區,據報道,“他親自抱、背、抬出200多人,救活14人,還向地震災區捐贈款物過億元。”年底,他被授予“全國抗震救災英雄模範”,並當選CCTV年度經濟人物。

在後來的十年裡,他一直以“中國首善”的形象出現,卻因種種的戲劇性行為引發了巨大的爭議。

精神分裂的陳光標,是一個方向標

陳光標出生於江蘇北部一個農村家庭,在他四歲的時候,一個哥哥和一個姐姐因為家庭極度貧困,先後餓死。1997年,29歲的陳光標創辦了一家醫療器械公司,他發明了一臺“跨世紀家庭CT儀”,患者只要手握儀器的兩個電極,就能在顯示器上直觀地看到自己身體哪個部位有疾病。2003年,他創辦江蘇黃埔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

《福布斯》曾估計陳光標的個人淨資產為7.4億美元,不過,他從來沒有公佈過黃埔再生的經營業績。

他應該是一個心地善良的人,至少是一個竭力試圖以慈善來自我呈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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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創業的第一年起,就有記錄顯示,他捐款幫助白血病患者。在後來的一些年裡,每當有災害性事件發生的時候,譬如2003年的“非典”、2004年的東南亞海嘯,總能看到他的身影。汶川救援讓他成為一個全國知名的新聞人物。

在中國社會,“富人”一直是一個貶義詞,“為富不仁”“殺富濟貧”這些成語均無前綴,似乎是順理成章的定義。改革開放以來,“先富起來”的那部分人——一開始被稱為暴發戶,後來被叫做企業家,與公民社會的關係,以及他們所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是一個沒有被認真討論並達成共識的命題。

出身於赤貧家庭的陳光標決意用行動,塑造一個現代企業家的公益形象。但是,他的一系列“表演”卻似乎讓這個話題變得更加的撲朔複雜:

2010年1月,陳光標將10萬元人民幣捆為一塊“牆磚”,一面牆一共330塊磚,共計3300萬元。他宣稱這是即將捐獻的善款。後來的幾年,他先後六次以這樣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捐款決心,最多的一次動用了16噸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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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陳光標飛赴臺灣,進行“行善感恩之旅”,他到南投、桃園、花蓮、高雄等地,在大馬路上給“貧困的臺灣民眾”發現金紅包,一時引起兩岸極大的爭議;

2012年3月5日,是學雷鋒紀念日,陳光標專門拍了一組身穿軍大衣、頭戴綠軍帽、手持衝鋒槍的照片。他曾對澎湃新聞的記者說,“雷鋒就是我心中的佛,我跟雷鋒的最大的差距就是,我缺一個毛主席的題字。”

2014年1月,陳光標宣佈將出價10億美元收購《紐約時報》,他撰文說,“《紐約時報》的傳統和作風,讓他們很難對中國作出客觀公正的新聞報道和評論分析。倘若我們能收購它,則可以推動其風氣發生改變。”他專門飛到美國,在《紐約時報》和《華爾街日報》上刊登廣告,宣佈將尋找1000名窮人及流浪漢,在紐約中央公園為他們提供午餐併發放300美元的紅包。回國後,陳光標還飛到遼寧撫順,在雷鋒墓前獻上《紐約時報》等外媒報紙,“來向雷鋒叔叔彙報美國之行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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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紐約期間,陳光標還接受了來自“中國全球合作基金會”頒發的一張表揚狀,以聯合國的名義,授予其“世界首善”的榮譽稱號。很快,聯合國的官方微博委婉闢謠:證書上的“united nation”少寫了複數“s”。

陳光標似乎有自帶喜感的表演天賦,每隔一段時間,他總能以出人意料的行動引起人們褒貶不一的關注。2011年,陳光標宣佈為了倡導低碳生活,全家都已經“改名”,他改名為“陳低碳”,太太張婷改名“張綠色”,兩個兒子改名“陳環保”“陳環境”。兩年後,為了號召大家節約糧食和水電,春節、婚禮不放鞭炮,他又申請改名“陳光盤”。

2016年,陳光標成立“天杞園微商創富中心”,宣佈“要在兩年內,通過微商事業,培養100個億元微商、1萬個千萬微商、10萬個百萬微商⋯⋯我的平臺很大,跟著我做微商,發財的機會更大!”也是在這時期,《財新》雜誌記者歷時近一年,對陳光標的商業和慈善事業進行了深度調查。

精神分裂的陳光標,是一個方向標

在口述自傳體的《高調的中國首善——陳光標傳》一書中,陳光標自稱江蘇黃埔再生公司2009年營業收入是103億元,淨利潤4.1億元。而工商資料中的年檢報告顯示,從2003年到2010年,江蘇黃埔的稅後利潤均為負數,2012年全年淨利潤18萬多元,年末負債超過1億元。2016年8月,黃埔再生公司遭到警方突擊檢查,被搜出170枚假公章。

陳光標聲稱歷年捐款額超過20億元,然而,這一數據一直備受質疑。

經《財新》調查,“陳光標捐資建學校幾乎不存在;給官方慈善機構的捐贈,很多進行了重複計算,或者由其自行執行,慈善機構拒絕為其出具發票背書;他多次直接發放現金的公開作秀,實質金額大量注水,而且涉嫌違法募資;而他號稱捐建的公共設施,經查證,曾經或一直為其自用並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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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財新》的指控,陳光標宣稱“偽造公章事宜,之前對此毫不知情。”他向法院起訴雜誌,要求索賠100萬元。

在長達十年的時間裡,陳光標一直被爭議所纏繞,迄今未歇。

他的種種行善之舉,看上去並無惡意,但卻一次次地混餚了人們對企業家慈善的認知。從“億元錢牆”、數度改名乃至去臺灣、美國“發紅包”,他讓公共社會不但沒有感受到慈善本意中的慈悲與捨得,反而從中體味到了金錢的惡俗和反現代性。

在這個意義上,他的“中國首善”頭銜更加增強了人們對企業家群體的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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