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對象
2017年獲得中國、省、市質量獎的企業或社會組織。
二、申報條件
申請寶安區2017年中國、省、市質量獎配套獎勵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企業或社會組織註冊地為寶安區;
(二)2017年度獲得中國質量獎、廣東省政府質量獎、深圳市市長質量獎。
三、申報材料
(一)獲得中國質量獎、廣東省政府質量獎、深圳市市長質量獎的相關證明文件複印件;
(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複印件;
(三)2017年度信用報告;
(四)開戶銀行賬戶資料;
(五)社保賬號;
(六)經辦人聯繫方式。
四、申報時間
2018年10月10日—10月24日
閱讀更多 深創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