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藥神》第七代導演,智慧財產權和貿易戰

《我不是藥神》第七代導演,知識產權和貿易戰

首先聲明,本人不是影託(這部片子也不用我託)。和該片唯一的交集可能就是七、八年前在海南三亞一次朋友聚會中(依稀記得是沾了上長江商學院的曹總的光,在此表示清晰的感謝)與徐崢、陶虹夫婦同桌搓了一頓自助餐。對徐崢的印象是中年微胖,肥而不膩,言語不多,略顯憤青(那時的徐崢還處於《春光燦爛豬八戒》小高潮之後的平臺期,有些不上不下)。倒是我叫了陶虹一聲“陶老師”之後,被她自嘲的來了一句“您可別糟蹋老師這個稱呼”這個印象來得更深刻。之後,便眼睜睜的看著徐崢開始出演《人在囧途》、《泰囧》、《無人區》、《心花路放》以及《港囧》等一部部越來越火的片子(有點後悔當時沒要個簽名,留個電話啥的)。而今,在看完《我不是藥神》(以下簡稱《藥神》,其實也許這個名字更是許多觀眾的首選)之後,我更後悔了。

之所以這麼說,並不是想強調徐崢演的有多好,而是想說明,時間將會證明這部電影在中國影史、社會思潮乃至國際知識產權體系甚至貿易戰方面的特殊作用:

一、標誌中國電影第七代導演時代來臨

第六代導演代表之一王小帥,在既比不過第五代的馮小剛、張藝謀等導演的影響力,又超不過甯浩、徐崢等人的票房的窘境下,說了一句“沒有拍過嚴肅電影的導演,不能稱之為‘代’”,說完可能感覺還是不踏實,又補充了一句“第六代導演之後不可能再出現能劃代的電影人,沒有所謂第七代,因為他們沒有共性”。那麼按照王導的標準,第七代導演出現了:如果您說《藥神》不是嚴肅電影,我想,和您急的絕不只是我一個人;如果您說沒有共性,那麼本片導演文牧野正是甯浩打造的壞猴子影業著力推出的十位年輕導演之一,他們的共性就是“獨立,有態度”。從《瘋狂的石頭》到《黃金大劫案》,再到《無人區》、《邊境風雲》,又到《心花路放》、《繡春刀二之修羅戰場》,現在,又是這部已成現象級的電影《藥神》,從票房的積累,到口碑的樹立,再到對嚴肅社會現象的深刻剖析,您還能否認被拍在沙灘上的酸爽嗎?

二、中國電影人開始合理掌握用鏡頭反映尖銳社會現實的技巧

看完《藥神》,我想到了另一部史詩級的電影--《活著》。就連兩部片子的英文名都有殊途同歸之感,《Dying to Survive》和《To Live》,雖然一個逆勢抗爭,一個逆來順受,但都是為了生存。不過,兩片也有不盡相同之處,一個反映的是現實社會的矛盾激點,一個則是對歷史傷痛的沉重反思;一個成為全國公映的現象級爆款,另一個則連劇場排片的願望都沒有實現,而原因並非藝術性,也是合理性。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徐崢並非此片導演,他是聯合制片和主演,本片導演文牧野,師從第五代導演代表人物田壯壯,而田的成名作《藍風箏》之所以出名,也是因為沒有合理的拍攝,導致電影被禁,甚至就連田導本人,都被禁導十年。

不得不說,雖然結尾的庭審情節應該是該片為過審批做了妥協,但國家的確在進步,開放,電影實際上要表達的內涵在前110分鐘已經淋漓盡致的呈現。觀眾的眼淚早已不是在眼眶裡打轉,旁邊一位大哥已經鼻涕眼淚俱下,不停的紙巾伺候,害得我也找他要了一張。藥神程勇救助眾人沒錯,藥品生產商保護專利沒錯,警察曹斌認真執法沒錯,揭發檢舉程勇的港口保安也沒錯,就連最後真正賣假藥的張長林都良心發現了,那麼到底是誰錯了?誰錯不重要,重要的是有錯就改!電影的結局很溫暖,法院輕判程勇,醫保覆蓋天價藥(拒絕劇透,從我做起!)。而現實其實更溫暖,因為公訴此案的湖南沅江市檢察院乾脆對藥神原型--陸勇給予不起訴的處理,而正版藥格列衛現在已經降到1000多元一瓶,而且還納入了醫保。我想,這種表現方式也許不如《小武》或是《二十四城記》的犀利,但更有影響力;也許情節沒有《北京雜種》或是《冬春的日子》的張力,但更有生命力。阿米爾 .汗的電影只能在印度的環境中誕生,就像印度的仿製藥一樣,而中國的電影,也需要程勇的智慧和勇氣,這樣才能更好的反映更真實的社會現實,因為畢竟只有讓更多的人看到了現實,才能自下而上的倒逼,或者由上而下的引導。

三、對國際知識產權體系的衝擊和對貿易戰的影響

有人說這不是蹭熱點嗎?其實不然,因為影片上映不久,就已經有人為國際製藥大廠洗底了,說什麼之所以有天價藥,是因為研發費用高,第一粒藥就值幾十億美元,這是嚴格執行知識產權保護的要求。不可否認,國際製藥巨頭投入巨資進行新藥研發,有充分的理由要求高藥價,但更不可否認的是,所有的國際製藥大廠的利潤率都在20%以上,輝瑞甚至達到了40%。而在藥品專利壟斷高峰的2002年時更加誇張,世界500強中10家藥企的利潤總和(359億美元),居然超過了剩下490家企業的利潤總和(337億美元)。保護專利無可厚非,但難道就不能為患者讓點利嗎?知識產權需要保護,難道人類的生命,特別是沒有健全福利的發展中國家民眾的生存權就不應該保護嗎?要知道,現在就連特朗普都看不下去了,明示、暗示著輝瑞、羅氏馬上降價,這難道還不說明目前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不合理性嗎?

長久以來,以歐美日發達國家利益為先導的國際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一直是廣大發展中國家頭上高懸的達摩克利斯之劍,使用即付費是其核心原則。但不同富裕程度的人民,不同經濟實力的國家,卻要付一樣的費用,這樣的公平本身就是一種不公平!影片中對人類生存權和商品專利權的矛盾激化就非常到位,因為它已經明確對目前這種不公平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表達了鮮活而真實的不滿,是真正意義上人民的電影。

而此次中美貿易戰的熱點戰場之一,也是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我國之前的做法是以市場準入換取技術轉移,當市場空間和製造成本有巨大落差時,這種做法可以奏效,但當中國發展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時,是否需要對此政策作出調整,需要我們的深思。而印度的做法很有意思,印度政府堅決和國際製藥巨頭打專利官司,態度非常友好,手段絕對無賴,理由一定充分,決心異常堅決!於是,諾華公司七年上訴三次,均告敗訴。於是,《藥神》就給了我們一些有關貿易戰的啟示:一是要有核心技術,印度之所以能夠成為仿製藥的天堂,關鍵還是它有能力造出來,製藥如此,芯片也是如此;二是要從戰略層面鑽規則的空子,要善於借用對手的理論依據,去正面硬懟對手的霸權體系;三是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要在對手佔優的體系之外,搭建自己的體系。也許低端一點,也許落後一點,但畢竟是自主可控,甚至還會有利益相同的追隨者,結成以我為主的新價值同盟和利益體系,就像片中的印度藥廠和中國病患一樣。

一部好電影,不僅要看票房,更要看影響,如果說戰狼2滿足了國人的視覺渴望和大國夢想,那麼《藥神》則震撼了心靈和反思了現實。這樣的電影,可能比戰狼2更適合代表中國電影參加奧斯卡獎的評選。

《我不是藥神》第七代導演,知識產權和貿易戰

李雨桐,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學博士,政協四川省第十二屆香港特區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臺港澳研究中心研究員、上海交通大學國家戰略研究中心研究員、澳門新紀元研究中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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